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8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登记通知,李振国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8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5月19日,质押期限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1% 。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李振国先生本次质押主要用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4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申请银行融资授信业务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8,39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2%。此次股份质押后,李振国先生剩余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16,0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42%,占公司总股本的12.18% 。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