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27.79元/股调整为27.6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840,230股调整为不超过20,915,493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简述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0,840,230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27.79元/股。公司的股票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锐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且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10%。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0,000元(含税)。
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5月24日。
目前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一)发行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6年4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4月18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鉴于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不低于27.7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7.6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27.79-0.105)/1=27.6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行数量调整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由不超过20,840,230股调整为不超过20,915,493股。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879号)(下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