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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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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08号凯乐桂园B座2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14人,独立董事罗飞、邹雪城、孙海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会计师苏忠全先生、财务总监刘莲春女士、副总经理韩平、段和平、张样、张拥军、王纪肖、张健、赵晓城、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2015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卓凡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新一卓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所持本公司锁定期内限售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议案名称: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议案名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审议案中,第12-21项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所审议案中,第12-21项、第22项、第24项、第27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人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磊、李伊苓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凯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凯乐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