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上接18版)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及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5)第510ZB47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510ZB30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2013-2015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2015年进行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2015年审计报告中对2015年的期初数和上期金额进行了追溯调整。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中2015年度及2014年度数据采用的为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致同审字(2016)第510ZB30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期末数和期初数,2013年度数据采用的为经大华会计师审计的“致同审字(2015)第510ZB47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2013年度数据。
本节仅就公司重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投资者进一步参阅本公司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了解财务报表的详细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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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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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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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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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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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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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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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说明:公司持有永嘉万新恒锦置业有限公司、永嘉万新尚瑞置业有限公司、永嘉万新商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39%,根据这三家公司章程,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性控制。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成都小晟咖啡有限公司50万元注册资本尚未到位。
2、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3、201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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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财务指标均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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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8月7日召开的股东会以及2015年10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一)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发行人将根据预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以及尽可能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部分借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0.86亿元将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如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发行人将运用自有资金偿还已到期的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上述借款相对应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使用0.8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可以优化债务结构,节约财务费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与扩张、市场的开拓及抗风险能力的增强。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户名: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账号:126638571242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并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手段和外部监管措施,以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接他人”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首先,发行人已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新希望地产发债资金托管协议》,开设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和资金的保管,划款指令的发出、确认和执行等与募集资金监管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资金仅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发行人将募集资金转接他人,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 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
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 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5、 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 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 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担保合同、担保函;
8、 新希望集团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新希望集团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法定代表人:罗修竹
联系人:武敏、唐艺、赵晓星
联系电话:028-65721699
传真:028-85249267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号凯恒中心B、E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蔡诗文、丁旭、龙海
联系电话:010-85130823
传真:010-65608450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