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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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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5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63,300,000股,占转增时公司总股本的9.0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27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2015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300,000股新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1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405,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0,095,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20日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1,100,000股于2015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3,100,000股。

(二)因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2016年5月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3,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不送股,共计派发23,31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

2016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17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21,100,000股股份同比例变化为63,300,000股,占转增时公司总股本的9.05%。

本次发行确定了5名发行对象,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情况以及占本次转增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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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5名,分别为新疆中乾景隆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12个月内不转让和上市交易;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63,300,000股,占转增时公司总股本的9.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5名;

4.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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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