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5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现针对该公告进行以下补充:
1、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告全文: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建设”)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1号)核准,中南建设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76,29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 1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9,999,981.24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9,766,07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580,233,905.1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15-00009 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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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4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提供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筑”)与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南”)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确认协议》,应收青岛中南工程款50,000万元。根据中南建筑、青岛中南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拟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由信达资产以自有资金50,000万元收购中南建筑上述到期债权。
按照《债务重组合同》、《债务重组保证合同》,收购完成2年内,由青岛中南分期向信达资产支付债务50,000万元和债务重组补偿金9,000万元。本公司对中南建筑、青岛中南履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
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担保,本次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生效实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0月08日
公司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公司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
公司股东情况: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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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07月21日
公司注册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925号四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永刚
公司注册资本:10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
公司股东情况: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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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信达资产
2、协议主要内容:为确保信达资产在此项合作中权益的实现,本公司为本次合作提供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收购价款的退回义务、收购价款的调减义务)及因违反《债务重组合同》、《债权收购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各期债务到期之日起算,并均至重组宽限期终止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对中南建筑、青岛中南的了解及审阅其财务报表情况,该项融资确系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该担保也是此次融资的必要条件,青岛中南具备到期还款能力,该项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且本次公司为中南建筑、青岛中南履约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此次债权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总体对公司发展有利。因此,同意公司对中南建筑、青岛中南的本次担保。
五、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为中南建筑、青岛中南履约提供50,000万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49.7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50,000万元。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逾期担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债权收购协议
2、债务重组合同
3、债务重组保证合同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5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根据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筑”)与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南”)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确认协议》,应收青岛中南工程款50,000万元。根据中南建筑、青岛中南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拟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由信达资产以自有资金50,000万元收购中南建筑上述到期债权。
按照《债务重组合同》、《债务重组保证合同》,收购完成2年内,由青岛中南分期向信达资产支付债务50,000万元和债务重组补偿金9,000万元。本公司对中南建筑、青岛中南履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 点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在江苏海门上海路 899 中南大厦 20 楼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7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2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7日至6月14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7:0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1005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市上海路899号1005室
邮政编码: 226100
联系电话:(0513)68702888
传 真:(0513)68702889
联 系 人:张伟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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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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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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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6年6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