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6-3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宁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9.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还本付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议案名称:债券交易流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3、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4、议案名称:还本付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7、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8、议案名称:债券交易流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7-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夏少林律师、刘苑玲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3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赵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人民币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拟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东莞信托)申请人民币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东莞信托拟签订的合同,东莞信托(贷款人)将在相关担保措施落实后,根据深圳东方金钰的提款申请向其发放贷款。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1.5亿元
2、借款期限:12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月结
6、担保方式:
①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万科壹海城四区项目的4栋101号房、102号房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②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赵宁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赵美英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⑤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38号)。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以其持有的房产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拟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东莞信托)申请人民币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万科壹海城四区项目的4栋101号房、102号房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深圳东方金钰本次贷款在2016年度净新增10亿元贷款及担保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3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深圳东方金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担保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1.5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因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东莞信托)申请人民币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东莞信托拟签订的合同,东莞信托(贷款人)将在相关担保措施落实后,根据深圳东方金钰的提款申请向其发放贷款。
本公司、赵宁先生、赵美英女士、王瑛琰女士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万科壹海城四区项目的4栋101号房、102号房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的本次担保在2016年度净新增10亿元贷款及担保总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8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关联关系:深圳东方金钰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100%股权。
截止2016年3月31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79.26亿元,净资产29.37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在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人民币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在东莞信托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2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0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