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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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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条件说明的公告

201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083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条件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简述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期权计划”)及其摘要。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说明

在第三期期权计划行权业绩考核指标选取过程中,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结合公司历史水平、行业业绩增长情况,确定以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本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更符合公司整体持续经营的聚焦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引导,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726,900份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度考核指标具体目标如下:

预留的429,800份股票期权的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4,726,900份股票期权第二、三、四考核年度一致,即:

(一)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水平

为了比较业绩考核指标,分别选取园林生态同行业公司和环保同行业公司各5家。其前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从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角度来看,公司股权激励净利润指标考核设置为:相比2015年,2016-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05%、180%、288%、405%,即2016-2019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105%、36.59%、38.57%、30.15%。

从上表可以看出,该增长目标高于2015年园林生态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远高于该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该增长目标向环保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净利润增速领先的公司看齐,较高于该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该增长目标的设定综合地考虑了公司目前所涉及的两个行业的成长性和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地位,考虑了公司业务进一步向环保行业拓展的趋势。

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角度来看,园林生态行业上市公司2015年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3.51%,环保行业上市公司2015年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5.19%,且伴随净资产规模扩大,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都存在净资产收益率逐年降低的趋势。公司股权激励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设置为: 2016-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16%、17%、17%,超出了目前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体现了较大的稳定性,公司的整体资产盈利水平长期来看将有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历史业绩情况

根据公司历年年度报告,近3年公司的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公司净利润基数来看,公司面临从传统市政园林景观业务向生态环境修复业务转型的问题,2014年、2015年净利润增速有所放缓。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业绩目标的设定,充分考虑了激励性、约束性、可行性,结合公司过往业绩基数,结合公司向生态环境修复业务转型的进度等几大要素,显示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来看,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净利润及净资产基数将不断增大,对公司的ROE指标的增长也是一种压力,因此,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设置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综上,从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来看,本激励计划对公司设置了非常严格的业绩考核指标,在未来4年内都体现了很大的成长性,表示了公司对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信心。

同时,股权激励的推出,将进一步稳定公司的核心骨干队伍,大大地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优势将更加明显,不仅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也增强了对行业人才的吸引力,对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将为公司持续的、健康的经营发展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已中标的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总投资额为391.49亿元,其中已公告的中标工程涉及到的总投资额为354.08亿元。2016年1-3月,公司已中标的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总投资额为25.35亿元,其中已公告的中标工程涉及到的总投资额为19.39亿元。(具体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2016-064)。)公司2015年至今积累的中标工程项目,为2016年及后续年份的业绩增长提供了坚实的订单基础。

公司计划201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亿元-2.8亿元,同比增长50%-80%。(具体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综上,公司第三期期权计划指定的行权业绩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成长性。

四、风险提示

第三期期权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业绩考核指标均属于公司计划性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084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韩城市三湖及水系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韩城市三湖及水系工程PPP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南岸为南湖、北湖及中湖三湖建设及水系连通工程。其中南湖总用地1698亩,总投资89,799万元,中湖总用地921亩,总投资173,420万元,北湖总用地4203亩,总投资 150,010 万元。三湖建设总投资共计413,229万元。连通水系规划河道总长约27km,总投资55,513 万元,项目整体总投资468,742万元。(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土方工程、防渗工程、景观工程、照明电器工程等。

4、项目投资人自有资金回报率:8%。

5、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的运作方式。

6、项目经营期: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的模式,即南湖、北湖、中湖及水系工程四个子项目,可根据各子项目设计资料及相关批复完成情况分期开始建设,其中南湖部分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1年,项目合作期限为13年。项目整体建设期由各子项目的开工及建设时间确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韩城是陕西省省内计划单列市,位于陕西省东部黄河西岸,关中盆地东北隅。总面积1621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201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增速高于全省2.5个百分点,高于渭南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27,435元和10,135元,同比增长11%和14.5%。

(以上信息来自韩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cheng.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幸福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工作: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与政府、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共同努力促成项目公司的成立和项目融资,负责其资质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在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工作。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快速推进由传统景观业务向生态修复业务转型,持续打造生态规划设计及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在生态修复领域积累了人才、技术储备,本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在“海绵城市”战略的又一进展,不仅对公司未来业绩有所提升,也为后续项目积累了实践经验。

本项目总投资额46.8742亿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08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叶县林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叶县段生态廊道建设及灰河、沙河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叶县段生态廊道建设及灰河、沙河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正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正本”)

3、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7,191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叶县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7,191万元(具体数额以政府投资评审数额为准);二期工程为灰河、沙河治理项目,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最终以经政府审批的实施方案为准。

4、投资回报率:综合内部收益率为8%。

5、合作模式:本项目一期工程拟以BO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叶县林业局或政府授权机构与投资人按照23.3%:76.7%的股权比例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二期工程将在一期工程完工后,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启动。

6、项目期限: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1年,二期工程建设工期根据社会资本方提出的经政府方确认的项目设计确定。本项目合作期限10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叶县是河南省平顶山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南,辖18个乡镇、576个行政村,88万人,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叶县矿产资源丰富,以盐为最,展布面积400平方公里,储量3300亿吨,品位居全国井矿盐之首,被国家矿业联合会命名为"中国岩盐之都"。2014年,叶县生产总值166亿元,增长8.1%;财政收入11.7亿元,增长12.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4亿元,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9元,增长8.2%。

(以上信息来自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exian.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公司名称:河南正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叶县水寨乡桃奉村东600米S241省道北侧彩色树种园内

主营业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粮食、蔬菜、水果、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

东方园林作为牵头人,占项目公司股权份额的比例为49%;河南正本为联合体的成员方占项目公司股权份额的比例为27.7%。

本项目将在牵头人的主导下,共同完成本项目的合同签订与实施(含项目投融资、策划、建设、运营、项目移交工作)等相关工作。东方园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内容为:负责与政府、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共同努力促成项目公司的成立;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负责项目投融资、策划(含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东方园林与河南正本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快速推进由传统景观业务向生态修复业务转型,持续打造生态规划设计及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在生态修复领域积累了人才、技术储备,本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在“海绵城市”战略的又一进展,不仅对公司未来业绩有所提升,也为后续项目积累了实践经验。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7191亿元,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河南正本签署的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