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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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4 证券简称:春兰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春兰集团泰州宾馆(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徐群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吴建斌、董事葛智亮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董事陶波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来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唐宝华先生、副总经理吴颖琦女士、卞国民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向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向泰州春兰销售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向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向江苏春兰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向泰州春兰销售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接受江苏春兰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代理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支付江苏春兰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费用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备注:上表中已剔除公司持股5%以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数据。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回避表决情况:议案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春兰(集团)公司、泰州春兰销售公司予以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代表股权数为133,072,676股。

2、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议案五、七至十一为须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岩平、邵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