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过渡期折算结果及进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公告

2016-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26;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1号文核准公开募集,并于2013年4月24日成立。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2013年4月24日开始至2016年4月25日到期。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期间自2016年4月25日(含)起至2016年4月28日(含)止。本基金到期期间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本基金过渡期自2016年4月29日(含)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含),其中,2016年4月29日(含)至2016年5月24日(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于此期间开放办理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以下亦可合称“过渡期申购”)。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的有关规定,过渡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折算日,即于2016年5月25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在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元,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5月2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过渡期申购申请。2016年5月2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5月25日收市后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操作。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33元,依据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0.933397346。经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由1,177,993,776.24份折算为1,099,536,264.87份。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登记机构于2016年5月26日进行了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6年5月27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份额的结果。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5月26日,保本周期为三年(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即第二个保本周期为自2016年5月26日至2019年5月26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重要提示:

1、有关本基金以及本基金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妥善做出投资安排。

2、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后择时恢复开放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定期定额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办理相关业务前另行公告。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人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