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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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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3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16年5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15日起停牌,并于2016年3月22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一个月时,于2016年4月2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6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截至目前,为确保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严谨及可行性,

公司目前正在与政府主管单位做进一步的沟通确认,导致本次重组方案尚无法最终确定,且由于重组方案的部分核心条款尚未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公司目前尚无法确定在2016年6月15日前是否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或公司股票复牌。另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认购的可能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如公司未能在2016年6月15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或公司股票复牌,在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的前提下,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6日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最晚将在2016年9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如公司在2016年6月15日前顺利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或公司股票复牌,公司将及时公告取消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的审议,并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及公司股票复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3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6月12日 15:00—2016年6月13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

联系人:刘艳春、岑树青。

2、其他: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