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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8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09:30-1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室公司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刘辉先生、罗祁峰先生、何和平女士、徐继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朱文怡决定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方式,实际控制人将直接参与本次认购,而不再通过其全资持有的上海欣利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利睿投资”)参与认购。具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内容如下:

(一)调整前的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欣利睿投资、东营东创、九江昊诚及由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具体情况如下:

*欣利睿投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朱文怡全资持有,其中刘辉占60%,朱文怡占40%。

(二)调整后的发行对象

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刘辉、朱文怡、东营东创、九江昊诚及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欣利睿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刘辉先生和朱文怡女士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事项进行了约定。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与特定对象签署补充协议等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8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调整为刘辉、朱文怡、东营东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营东创”)、九江昊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江昊诚”)及由润达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的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朱文怡决定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方式,实际控制人将直接参与本次认购,而不再通过其全资持有的上海欣利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利睿投资”)参与认购。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

(一)调整前的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欣利睿投资、东营东创、九江昊诚及由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具体情况如下:

*欣利睿投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朱文怡全资持有,其中刘辉占60%,朱文怡占40%。

(二)调整后的发行对象

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刘辉、朱文怡、东营东创、九江昊诚及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8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在公司2016年5月10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5)的预案基础上,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8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4日,公司与朱文怡女士、刘辉先生[作为上海欣利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利睿投资”)之合伙人],签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月8日,公司、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欣利睿投资签署《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因欣利睿投资已设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认购对象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均由欣利睿投资承继。

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欣利睿投资签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就发行对象的合伙人的具体身份、人数等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公司、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欣利睿投资签署《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就刘辉先生和朱文怡女士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事项进行了约定。《补充协议》(三)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与特定认购对象签订的《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三方同意,乙方(指刘辉先生及朱文怡女士,下同)参与甲方(指公司,下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调整为乙方直接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再通过丙方(指欣利睿投资,下同)认购。

2、乙方确认,乙方直接参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原丙方之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按乙方在丙方的出资额比例确定,分别如下:

3、协议三方确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二)项下认购对象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均由乙方承继;因丙方不再参与本次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三方同意解除《补充协议》(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与特定对象签订的《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90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青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前的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欣利睿投资、东营东创、九江昊诚及由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具体情况如下:

*欣利睿投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朱文怡全资持有,其中刘辉占60%,朱文怡占40%。

(二)调整后的发行对象

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刘辉、朱文怡、东营东创、九江昊诚及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卫明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卫明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欣利睿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刘辉先生和朱文怡女士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事项进行了约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91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朱文怡决定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方式,实际控制人将直接参与本次认购,而不再通过其全资持有的上海欣利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利睿投资”)参与认购。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3)。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及朱文怡就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已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作为本次非公开认购对象,直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部分董监高以其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本人参与本次非公开的认购资金来源为本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人拟以持有的润达医疗股票进行质押融资贷款作为认购资金来源,本人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股份代持、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等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9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达”)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9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2016年4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及时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对《反馈意见》要求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修订,于2016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并及时将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调整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直接参与认购,不再通过欣利睿投资参与;发行人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根据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行人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对2016年5月10日公告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