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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27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通知时间: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 年 4 月 2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关于通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于2016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另外公司2016年5月17日发出《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该公告于2016年5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召开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 14:50

3. 投票时间: 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4.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写字楼1栋6层公司会议室

5.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 会议主持人:彭建虎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鸣律师与王雪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人,代表股份397,965,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7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18人,代表股份16,300,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97,959,5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6,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97,959,5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6,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97,959,5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6,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97,959,5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6,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7,764,027.48元,净利润23,475,435.70元。用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47,543.57元,2013年度现金分红5,95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063,179.63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9,241,071.76元。

(1)、董事会提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分配,不转增。

(2)、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2015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397,959,5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6,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97,959,5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6,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6,294,6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以特别决议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史玉柱先生为公司董事

386,774,0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1,7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09,1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1,7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7.2、选举刘伟女士为公司董事

386,773,6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25,7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75,1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7.3、选举屈发兵先生为公司董事

386,773,6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25,7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75,1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7.4、选举应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386,773,6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08,7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8、《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1、选举潘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86,774,0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1,7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26,1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74,7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8.2、选举胡建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86,773,6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25,7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75,1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8.3、选举龚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86,773,6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08,7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9、《关于聘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9.1、选举袁兵先生为公司监事

386,773,8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1,9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08,9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1,9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9.2、选举朱永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386,773,68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5,108,702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出席本次会议但本议案未参与表决股份数11,192,1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鸣、王雪涛

3、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28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写字楼1栋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4名,董事史玉柱先生授权委托刘伟女士代为出席并授权其表决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董事应伟先生授权委托屈发兵先生代为出席并授权其表决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龚焱先生授权委托胡建绩先生代为出席并授权其表决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刘伟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史玉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潘飞、胡建绩、屈发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潘飞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胡建绩、龚焱、应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建绩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为龚焱、潘飞、刘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龚焱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至第四列示的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意董事长提名,聘任屈发兵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该事项,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并已发表《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该事项,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意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拓展海外业务,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意于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21-3397999,分机:4728

传真: 021-3397-9948

电子邮件: wanghongren@ztgame.com

通讯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29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1508室;

2、法定代表:严靖;

3、注册资本:人民币4,512.73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安防监控、信息咨询、移动设备、嵌入式软件、楼宇智能化系统技术开发与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信设备、办公用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何互联网信息服务)。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9.94%股权,并派驻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该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702.97万元,净资产12,796.63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216.65万元,净利润1,079.1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仅涉及项目分成,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8、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837.00 万元。

(二)北京海誉动想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1号院3号楼3层0337;

2、法定代表:党劲峰;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8.2%的股权,并派驻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该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97.12万元,净资产2,379.98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967.1万元,净亏损3,849.1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889.50万元。

(三)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梅路139号A区;

2、法定代表:魏巍;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65,369.98万元,净资产848.40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18.51万元,净亏损473.70万元,该数据已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360.48 万元。

(四)上海绿巨人爱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3层02C室;

2、法定代表:费拥军;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光电科技、太阳能科技、照明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光伏元器件、机电设备、工艺礼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工艺礼品设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咨询管理(以上咨询除经纪)。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472.76万元,净资产121,716.52万元,2015年1-12月无营业收入,净亏损343.79万元,该数据已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361.09 万元。

(五)光荣使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

2、法定代表:张志军;

3、注册资本:人民币6,119.25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在江苏省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包含电子公告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系统集成服务及数据处理,计算机游戏软件的开发、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服装、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虚拟仿真技术的开发;模型设计服务。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的股权,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费拥军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3,082.31万元,净资产2,540.14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6.74万元,净亏损765.54万元,该数据已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20.36 万元。

(六)杭州禾博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新座5幢1108室;

2、法定代表:王民主;

3、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电子商务技术、网络技术的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非医疗性健康咨询;批发、零售:光伏太阳能材料及设备,机电设备(除小轿车),钢材,有色金属,矿产品(除专控),煤炭(无储存),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日用百货,化妆品。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66,641.22万元,净资产66,168.71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571.29万元,净利润65.09万元,该数据已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20.36 万元。

三、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

1、 《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之游戏软件委托开发合作协议》

(1)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诚实互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可在IOS、安卓、Windows系统上运行的《征途口袋版》移动网络游戏。双方对游戏运营产生的收益按合同约定比例进行分成,并依据游戏运营情况实行分成奖励 。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游戏研发分成按照实际运营净收入及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定期支付。

(3)合同期限

商业化运营起三年

2、《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海誉动想科技有限公司游戏联合运营合作协议》

(1)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诚实互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北京海誉动想科技有限公司发挥游戏运营、巨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优势,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共同向中国大陆地区的IOS/Andriod系统设备用户提供游戏产品的内容互动服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联合运营收入按照实际运营净收入及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定期结算。

(3)合同期限

自2014年11月25开始合作,按年度分游戏签署服务单。

3、《上海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1)交易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办公需要承租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中凯路988号,包括主楼、辅楼以及员工公寓。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4、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巨人爱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荣使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禾博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间主要涉及宜山路700号办公楼租赁事项。

(1)交易内容

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巨人爱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荣使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禾博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坐落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的办公楼。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签署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签署相关租赁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多优质的游戏、拓展运营渠道以及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就目前情况而言,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是必要的,预计在较长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与关联方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海誉动想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交易系公司“投资+产品或平台”的经营模式所导致的,对于业内优秀的游戏研发商和运营商,公司以投资参股并合作研发或联合运营的方式展开合作,由于公司能够对投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在游戏研发及运营优先权方面获得优势。

与关联方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巨人爱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荣使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禾博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需要较大的办公经营场所,使人员集中,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办公场所能更充分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

3、说明交易是否公允、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说明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上述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本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的,一旦公司认为此类交易有失公允,市场化的渠道仍然是畅通的。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且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九次会议对《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30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原职工代表监事已经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5余额26日召开,选举吴明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吴明红先生将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明红,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1987年10月至1990年10月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服役,并于2010年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中国共产党员。吴明红自2004年11月起担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安主管。加入巨人网络前,吴明红曾先后在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双龙石榴酒有限公司任职。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交易。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31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写字楼1栋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朱永明主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朱永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朱永明,男,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于1997年获得黑龙江商学院会计学大专学历,持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和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朱永明现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加入巨人网络前,朱永明曾担任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助理等职务。朱永明先生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有限合伙权益,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8,306,386股股份;朱永明先生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91%有限合伙权益,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2,724,440股股份;朱永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32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在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6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公司会议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58投票简称:游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15:00至2016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向开全

联系电话:(023)62328999-9906

联系传真:(023)62949900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1栋5层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栏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