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5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为713,504,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建明

咨询电话:0511-86644324 传真电话:0511-86644324

六、备查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6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钱云宝先生、张东阳先生、高强先生、赵长健先生、曹志新先生、高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岳修峰先生、王晓瑞女士、孙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6名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分两组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6年5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云宝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79年3月至1987年1月就职于镇江前进印刷厂,任营销部经理;1987年2月至1992年7月就职于镇江市信息记录纸厂,任副厂长;1992年8月至1996年9月就职于丹阳市信息记录纸厂,任厂长;1996年9月至1999年3月就职于江苏现代安全印制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任公司总裁;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任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43,925,147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东阳先生:1966年9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6-2009年在摩托罗拉股份有限公司GSM/UMTS 事业部中国系统工程部担任高级经理;2010-2011年在摩托罗拉股份有限公司GSM/UMTS 事业部全球系统工程部担任总监;2011-2012年担任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中国LTE系统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600,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高强先生:1970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赛博电子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副部长;2003年进入恒宝股份,先后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800,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长健先生:196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2000年进入本公司,任公司副经理,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兼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持有公司540,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志新先生: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系统分析员。1998年进入本公司,任生产中心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持有公司2,065,844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2016年5月,曹志新先生曾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山先生: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进入本公司,历任研发中心项目总监、副总经理、公司通信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兼金融支付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247,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简历

岳修峰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镇江大东造纸厂财务科员、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镇江市审计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部主任和审计部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晓瑞女士: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历任镇江市法律顾问处律师、镇江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王江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12年6月28日起担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丽娟女士: 1974年1月出生,江苏大学财务管理本科毕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华东制罐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监事;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运营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5月28日下午1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蒋小平先生、朱锦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小平,男,1973年11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1992年7月,江苏南通纺织工业学校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1992年8月----2007年8月,就职于江苏丹棉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团委干事、总值班长、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政办副主任兼纪委干事。现任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兼人力资源丹阳分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锦善,男,1964年1月2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职称。1988年7月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文秘专业。1980年12月至2008年1月就职于镇江金河纸业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2月加盟恒宝,现任公司监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6月20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董事候选人:钱云宝先生

2.02、董事候选人:张东阳先生

2.03、董事候选人:高强先生

2.04、董事候选人:赵长健先生

2.05、董事候选人:曹志新先生

2.06、董事候选人:高山先生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3.01、独立董事候选人:岳修峰先生

3.0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瑞女士

3.03、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丽娟女士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4.01、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蒋小平先生

4.0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朱锦善先生

以上1、2、3、4议案已经201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5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6月14日9:00-17:00

(二)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于2016 年6月14日下午17时前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6月14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建明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04;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至议案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增加“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元),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 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下午1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阶梯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干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干玲女士将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干玲女士简历

干玲女士简历

干玲:中国国籍,1977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2004年2月起就职本公司,从事接待主管工作至今。持有公司股票3,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