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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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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
的补充公告

2016-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6-047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

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编号:2016-045号),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

2016年5月25日,陈海昌先生将其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108,797,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解除质押,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股份质押

2016年5月26日,陈海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5,51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58%)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5月25日。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出质人基本情况:

陈海昌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日,陈海昌先生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08,797,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05,510,000股,占总股本的4.58%。

2、股份质押的目的:

上述股票质押为陈海昌先生的个人投资需要。

3、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陈海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4、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以上风险引发时,陈海昌先生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补充质押股票,防止股票平仓。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