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邓喜军、王春钢、张玉春、李振忠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六人为一致行动人,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达到8,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42%,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股票于2012年9月11日上市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减持情况以外,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5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254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上述六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184,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0%,仍然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2、邓喜军、王春钢、张玉春、李振忠上述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的情况。

3、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未作出过关于公司股票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本次减持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5、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6年3月14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