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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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2016-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3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3,768,909.64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取制度。

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10年12月1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涪陵分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详见公司 2010 年 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5】)。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610101040007195。

2.公司在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00800009018010030957。

3.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6010100100286772。

(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公告》和《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2016-【014】和 2016-【015】)。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利息结余已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公司对上述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