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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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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30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尚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上述议案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二、 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4亿元借款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期限1年。同时,我公司将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01万股股权对上述借款作质押,期限3年。

三、 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5600万元借款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600万元整(敞口额度),期限1年。同时,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作担保。

四、 关于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3亿元借款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简历:

林尚涛 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上海大众汽车德阳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利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明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明友泓福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汽车事业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汽车事业部总经理、汽销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31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楚雄牟定农业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资标的名称:北京长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楚雄长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即楚雄牟定农业光伏项目)。

2、 增资金额:人民币430万元。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楚雄牟定农业光伏项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曾于2015年末通过控股子公司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东投”) 以0元受让尚未出资的北京长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长翔”)100%出资权后对其及其全资子公司楚雄长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楚雄长翔”)进行增资的方式投资楚雄牟定农业光伏项目。受让及增资完成后,北京长翔及楚雄长翔的注册资本均为3220万元。(详见2015-68号临时公告)

为顺利推进楚雄牟定农业光伏项目的建设,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申华东投向北京长翔增资430万元,再由北京长翔向其全资子公司楚雄长翔增资430万元,由此完成向楚雄牟定农业光伏项目的增资。增资完成后,北京长翔及楚雄长翔注册资本均增至3650万元。

2、本议案不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已根据《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了上述增资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

3、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以上对外投资非关联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方: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21楼

法定代表人:汤琪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新能源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电器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东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长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环湖路66号镇政府1号楼110室—2051

法定代表人:翟锋

注册资本: 322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投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零售机械设备;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股权结构:东投能源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尚未开始营业。

企业名称:楚雄长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221号

法定代表人:刘慧

注册资本: 322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厂开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机电设备批发,中药材种植,花卉、食用菌种植及批发。

股权结构:北京长翔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尚未开始营业。

四、 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产业作为申华控股产业发展方向中的重要支撑,运行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公司此次对楚雄牟定农业光伏项目进行增资,是为了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尽早实现其顺利运营。

五、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项目公司经营风险及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导致的收益风险。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