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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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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03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15:00 至2016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8已通过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9已通过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201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9:00至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联系人:柴继军、彭晶

联系电话:010-57950209

传真:010-5795021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0681;

2. 投票简称:视觉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6月21日9:30-11:30、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下表中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