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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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6-013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月 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2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6月21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第6、7、8、1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6月 1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8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8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侯礼栋 联系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0512-58693908,

邮箱:dsh@newamstar.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09

2、投票简称:“新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新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该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非累计投票制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4) 股东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 一次性表决。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股东会文件。 委托事项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