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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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6-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14号),由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2016-024号),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因交易对方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仍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二)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购买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初定为(1)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中的现代冷链物流项目,(2)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现代农贸城一期中批发市场部分。因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范围仍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尚需完成事项:

(一)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各方正处于进一步协商沟通阶段,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公司将尽快推进重组框架协议的签订工作。

(二)标的资产属国有资产,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

目前已取得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并募集资金事项预审核的意见》(浙国资发函【2016】17号),认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并募集资金方案可行性报告,基本符合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原则要求。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正式重组方案前,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还需获得温州市国资委的核准。

(三)公司已初步选定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已签署保密协议并进场开展工作。初步选定的财务顾问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28日进场;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4月1日进场;评估机构为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4月18日进场;法律服务单位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4月1日进场。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工作量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尚未最终完成;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细节、标的资产范围仍在进一步多方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事项尚待讨论研究,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 年6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