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鹿港债”公司债券
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债券代码:122142 债券简称:11鹿港债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鹿港债”公司债券
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本公司发行的“11鹿港债”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
鹏元资信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11鹿港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2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票收购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剩余49%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04月11日起连续停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披露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7号)。经与有关各方沟通和协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手续较为繁琐,需要评估、备案等一整套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力争在2016年6月8日前复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披露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号)。
目前,公司正在与券商、会计、律师等中介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连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