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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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2016-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节能环保领域等相关公司资产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浙富控股,证券代码:002266)自2016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039)。现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节能环保领域相关公司资产等,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自2016年6月1日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6月2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2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若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每 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意向确认函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