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42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6年6月1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通知,电气总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H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坚定发展信心的公告》,公告中披露了“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诺:(1)承诺在6个月内(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1月13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承诺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采取多种措施增持公司股份;(3)承诺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经营工作,提升业绩,回报投资者。”
电气总公司于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120,000,000股。
截至2016年5月31日,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H股149,334,000股;本次增持后,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7,179,792,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9%。其中:持有公司A股股份为7,030,458,711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71.37%,持有公司H股股份为149,334,000股,占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5.02%。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电气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