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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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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6人,实到6人,董事HU YUPING、沈勇、刘宁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有效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证券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及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公司于2016 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于特别提示的修订

(一)原内容

特别提示: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9.8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1756.92万股的0.970%。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现修改为: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99.66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3513.84万股的0.97%。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原内容

特别提示:四、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64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9.28元的50%确定,为每股14.64元。

现修改为:

四、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32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4.64元的50%确定,为每股7.32元。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修订

(一)原内容

四、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现修改为: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修订

(一)原内容

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9.8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1756.92万股的0.970%。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现修改为: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99.66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3513.84万股的0.97%。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原内容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4.64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按每股14.6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价格依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9.28元的50%确定,为每股14.64元。

现修改为: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32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按每股7.3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价格依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4.64元的50%确定,为每股7.32元。

(三)原内容

八、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99.83万股,授予价格14.64元。

现修改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99.66万股,授予价格7.32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沈勇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沈勇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enzhen Fenda Technology Co., Ltd.

(3)设立日期:1993年4月14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5)股票上市时间:2012年6月5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奋达科技

(8)股票代码:002681

(9)法定代表人:肖奋

(10)董事会秘书:谢玉平

(11)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12)邮政编码:518108

(13)联系电话:0755-27353923

(14)传真:0755-27486663

(15)互联网地址:www.fenda.com

(16)电子信箱:fdkj@fenda.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1.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沈勇,其基本情况如下:

沈勇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职于南京大学声学研究所。沈勇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沈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5月31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6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6月15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周桂清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8

联系电话:0755-27353923

公司传真:0755-274866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6年第儿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沈勇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勇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2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6年6月16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6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6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81。

(2)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投票举例

a.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奋达科技”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b.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某股东对方案二投赞成票,对方案三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