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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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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拉响保险欺诈与非法集资防控警报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蕾 ⊙编辑 枫林

尽管监管部门对保险欺诈、非法集资的防范与回击可谓不遗余力,但在多种诱惑的驱动下,利用保险合同对保险消费者或保险公司实施欺瞒和诱骗,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且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在此背景下,保险欺诈与非法集资的防控警报开始被持续拉响。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近期,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新型保险欺诈风险,保监部门下发了风险提示,并要求保险机构进行风险排查;此外,关于加强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也被下发至各地保监局及保险机构,同时锁定了重点排查范围。

新型保险欺诈风险抬头

种种迹象表明,保险市场的欺诈行为正呈现形式多样、种类繁杂的趋势,且欺诈作案手段也日趋隐蔽,给保险机构和行业反欺诈工作增加了难度。

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得知,近期,根据多家保险公司反映,市场上出现了几类新型保险欺诈风险,包括车险电信诈骗、航班延误险及航班取消险诈骗等。

有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客服人员致电车险客户,通过以下两类作案手法实施诈骗。一是联系车主后谎称其车险理赔结案的赔款有误,提示车主到银行ATM 机进行操作,将理赔款项划转回保险公司,在操作过程中,诱使车主转账至指定账户中;二是向车主索要银行账号,要求缴纳担保金后方给予赔款,诱使车主将钱款转账至指定账户中。

从险种类别来看,车险一直以来都是保险欺诈的高发区。不过,随着一些新型保险产品的热销,一些不法分子又开始打起这些新险种的主意。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有保险公司反映,在审核航班延误险或航班取消险理赔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疑点:一是重复投保,即同一人分别在不同省市重复购买相同班次的航班延误险或航班取消险;二是购买时间紧挨着的往返班次,即从A地飞到B地后,又立即坐返程航班飞回A地,不符合常理;三是购买人员相对较集中且利用相似手段反复购险索赔。

“根据监管下发的情况通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应对。”多位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首当其冲的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欺诈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防范电信诈骗风险;其次是加强客户信息管理,避免客户信息泄露;再者完善承保理赔流程,防范道德风险;并及时向上海市反保险欺诈中心汇报案情进展,配合做好案件串并和风险排查,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重点排查三类非法集资案件

另外,在非法集资由传统生产领域向投资理财领域延伸的当口,保监部门开始不定期展开地毯式排查行动。记者获悉,最近一次排查将重点锁定三类非法集资案件:传统的主导型、新型的参与型和被利用型。

排查的重点人群也被锁定。人身险公司要重点排查从业人员参与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尤其是基层职场被投融资机构渗透的风险;财产险公司要排查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

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目前整体可控。而随着监管防范和打击力度的不断深入,借保险进行非法集资的手段伎俩被陆续公之于众,将产生一定的警示教育及威慑作用。同时,也给整个行业和保险机构带来更多的反思和警示——保险从业人员兼职引发案件的风险不容忽视,而“类互助保险机构”的快速扩张也带来了全新的监管挑战。

于消费者而言,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高收益,在购买产品前做足功课。消费者可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深入了解犯罪分子惯用“刚性兑付+高回报+政府背书(商业增信)”这三要素进行诈骗,从而增强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