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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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2016—023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今日取得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二被告

●涉案的金额:财产损失款及利息共计43,920,094.55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事项已按撤诉处理,对上市公司损益不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曾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原告濮阳县文留镇二化落地油回收净化站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濮阳县文留镇人民政府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三力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偿还财产损失款及延迟付款利息共计43,920,094.55元的诉讼案件。

今日取得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濮中法民三初字第00050号],原告濮阳县文留镇二化落地油回收净化站撤回起诉。

二、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根据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4)濮中法民三初字第00050号],原告濮阳县文留镇二化落地油回收净化站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濮阳县文留镇二化落地油回收净化站撤回起诉。

本案一审受理费261400元予以免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已按撤诉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