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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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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64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目前尚无具体合作项目和时间表,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相关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协议各方无关联关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公司在艺术培训、影视及其相关领域的布局,推动公司泛娱乐战略发展,公司于近日分别与韩国国际艺术学院、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八空间”)、海口经济学院、北京星路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路”)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与韩国国际艺术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韩国国际艺术学院

(二)合作背景

乙方韩国国际艺术学院系韩国知名艺术院校,在韩国已有23年办学历史,是韩国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学位获得机构。学院现有艺术教师数百名,在校学生372人。学院建立了完善的艺术教育体系,是一所面向全球的艺术人才培养教育机构。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整合各自优质资源,在艺术教育、偶像团体制作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以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培养和市场导向等方面的协同优势。

(三)合作内容

1.双方将合作开展跨国跨地区艺术教育培训计划,甲方发挥其国内资源优势,定向为乙方输送各类型艺术学员参与艺术培训。乙方提供的具体培训形式如下:短期艺术培训面向有短期内提高自身艺术修养、完善自我需求的学员,该部分学员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可获得乙方颁发的短期结业资格证书;中长期学历教育面向希望获得演艺文化积淀、塑造跨文化艺术价值观及独到艺术鉴赏力的学员,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可获得乙方颁发的学历教育证书。

2、乙方利用其在韩国丰富的教学资源与成熟的办学经验,为甲方输送的各类型艺术学员提供专业及私人订制的艺术培训,包括配备实习教室与个人实习室等尖端设施,提供音乐艺术、演技影像、舞蹈表演、模特艺术等方面的专业导师,提供声乐学、音乐剧、舞蹈、乐器数字接口、创作等专业艺术课程,提供多样化的课程编程、专业技能教育与实战公演,并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为甲方国内娱乐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3.乙方应大力推进中韩两国的演艺文化人才培训和演艺人才教育,将优秀的艺术人才向中国大陆市场推荐,并协助甲方促进演艺文化的跨国交流。

4.乙方应发挥艺人教育培训优势,培养优质艺人,协助甲方推进、发展电影、游戏、戏剧等产业,拓展优秀演艺人才多领域全方位的输出渠道,深挖演艺人才的知识产权等衍生性权益,创造跨领域发展的商业模式。

5.乙方应发挥其在韩国的教育资源优势,协助甲方在中韩两国发展艺人经纪产业以及基于粉丝经济的周边产品及品牌拓展,打造未来演艺培训及演艺文化教育的产业生态圈。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结成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2.根据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全国资源性产业及项目的整合,互惠互利的广泛合作,深度挖掘和打造优质合作项目。

3.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根据合作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甲乙双方应就此战略合作关系的具体事项另外签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资源互为优先合作文件,双方在项目投融资及项目开展的相关优先选择权的文件,以及双方就该合作项目的上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更深层次的合作协议等文件。

4.双方应精诚合作尽职尽责地完成合作项目并力争在实现社会效益与责任的前提下推进整体合作的市场化运作。

5.双方共同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6.在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项目及领域,双方均在全球范围内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五)合作方式

1.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将以双方同意之适当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双方保证维护合作项目和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失,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从事相关业务的开展工作。

2.双方应确定具有实质性、可操作性,能积极推进双方整体合作平台的构架与实施内容的工作方案与工作计划,并组建联合工作组。

(六)合作期间,退出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5月25日,双方就以上各项战略合作展开深入的拓展建设。合作到期前3个月内,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双方的合作将自动延续,延续期限及其他款项由双方另行商议并签署协议。

2.合作期间,如果发生一方由于内部原因导致联合运营无法正常进行或造成合作项目无法持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并经对方许可后,本协议终止。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之框架协议,关于后续合作项目开展所涉及的甲乙双方之权利义务、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合作款项等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二、与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八八空间是一家拥有十年运营经验,集艺术培训、研究、推广、表演为一体的艺术培训机构。截止2016年4月,八八空间设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和八八空间北京金源校区、北京大悦城校区、北京台湾街校区,八八空间现有加盟单位3个,分别为成都加盟店、福州加盟店、南昌加盟店。现有全职艺术教师数百名,在校学员8000余人。

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谭梅

谭梅为八八空间创始人,在舞蹈艺术领域拥有三十年的表演及教学经验,现任八八空间董事长、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理事、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及中国儿童歌舞学会特约考官等职务。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六层E29号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舞蹈培训;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八八空间资产总额1,298.28万元,资产净额53.4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094.48万元,净利润215.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整合各自优质资源,在少儿艺术教育与职业教育艺术人才打造等文化教育领域,特别是提高少儿艺术专业教育水平与现代社会职业教育市场结合等业务开展深度的合作,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艺术专业培养和市场导向等方面的优势。

(三)合作内容

1、双方合作开办教育机构,甲方利用其业务资源为双方共同开办的学校提供生源,乙方发挥其专业教育资源并为甲方投资的泛娱乐平台输送优质人才。

2、乙方利用丰富的教学经验、成熟的运营管理模式及强大的师资队伍,将“八八空间”的少儿艺术教育与职业艺术教育品牌在全国进行拓展。

3、双方利用各自优质资源,在全国区域性地方共同出资创建专业“分校”团队,乙方基于其丰富的运营经验完善市场考查、区域性课程设计、师资准备、管理体系建设,快速拓展市场,倾力打造标准化的艺术教育品牌。

4、甲方积极利用海外教育资源优势,乙方充分调动国内多元化的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为双方院校学生提供全国乃至全亚洲艺术深造的平台,双方在合作的基础上进行资源的深度交流与跨界融合,共同打造国内外一体化的艺术培训模式。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甲乙双方共同在全国地区性的教育品牌拓展提供前期场地支持,为甲乙双方顺利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合作基础。

2、甲方利用海外资源为甲乙双方院校学生提供韩国艺术深造提供桥梁和通道,打造国内及韩国一体化的艺术培训模式。

3、乙方充分利用国内艺术教育教学培训资源及经验,为甲乙双方共同打造的少儿艺术教育与职业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考察艺术教育行业相关市场,针对区域多样化课程设计,以及筹备师资力量、优化管理体系,为快速拓展市场,打造标准化艺术教育品牌提供技术支持。

4、乙方利用其优质的培训环境、顶级的专业学习设备及师资配置,为甲乙双方共同打造的少儿艺术教育与职业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提供或推荐的艺人提供标准化的全方位培训。

5、乙方依托其具备的名人资源优势,为甲乙双方共同打造的少儿艺术教育与职业艺术教育培训学校的学员提供实战教育。

6、乙方利用自身教育及媒体的渠道优势,借助与多家机构、媒体、栏目的良好合作关系,全方位多层次开拓增加艺人的曝光度和知名度的线上及线下渠道。

7、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根据合作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双方应就此战略合作关系的具体程度和事项细节另外签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资源互为优先合作文件,双方在项目投融资及项目开展的相关优先选择权的文件,以及双方就该合作项目的上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更深层次的合作协议等文件。

8、在本协议项下双方的合作内容、项目及领域,双方均在全球范围内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五)合作方式

1、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将以双方同意之适当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双方保证维护合作项目和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失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从事相关的业务开发工作。

2、双方应确定具有实质性、可操作性,能积极推进双方整体合作平台的构架与实施内容的工作方案与工作计划,并组建联合工作组。

(六)合作期间、退出与终止

1、双方同意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双方就以上各项战略合作展开深入的拓展建设,合作到期前3个月时,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双方的合作将自动延续,延续期限及其他款项由双方另行商议并签署协议。

2、合作期间,如果发生一方由于内部原因导致联合运营无法正常进行或造成合作项目无法持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并经对方许可后,则本协议终止。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之框架协议,关于后续合作项目开展所涉及的双方之具体权利义务、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合作款项等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三、与海口经济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口经济学院

(二)合作背景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文、理、工、艺术等并存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下设12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学系部,设置专业50多个,涉及经济、管理、工学、文化、法学、艺术、教育等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万人。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交流与友好协商,同意整合各自优质资源,在专业艺术培训、艺术学历教育以及毕业生重点培养打造等文化创投领域,特别是艺术专业教育行业与现在商业市场结合等业务方向开展深度的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创新性艺术设计人才,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培养和市场导向等方面的协同优势。

(三)合作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来在海口经济学院校内合作成立以甲方公司名称命名的艺术类二级学院,并设立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具体另行约定。

2.甲乙双方提供各自现有的优势资源,利用乙方优良的教育环境及新颖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合力打造适合市场需求的艺术专业人才,为甲方投资的泛娱乐平台输送优质人才。

3.乙方充分利用双方共同实施的“校企联合,拓展订单式”培养模式,为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的艺术学院的学员提供广阔的实习就业平台。

4.甲方积极调动自身的社会资源,为双方共同合作成立的艺术学院及培训机构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提供相应生源保障。

5.甲乙双方共同在海口经济学院设立偶像基地,利用乙方场地、教学优势,结合甲方渠道、设备保障资源,共同打造直播平台,并保证直播平台迅速发展。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经过友好同意,结成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2.根据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全国资源性产业及项目的整合,互惠互利的广泛合作,深度的挖掘和打造优质合作项目,具体的项目合作和业务开展,海口经济学院委托海南昆仑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施。

3.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根据合作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甲乙双方应就此战略合作关系的具体程度和事项细节另外签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资源互为优先合作文件,双方在项目投融资及项目开展的相关优先选择权的文件,以及双方就该合作项目的上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更深层次的合作协议等文件。

4.双方应精诚合作尽职尽责地完成合作项目并力争在实现社会效益与责任的前提下实现整体合作的市场化运作。

5.在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项目及领域,双方均在全球范围内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五)合作方式

1.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将以双方同意之适当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双方保证维护合作项目和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失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从事相关的业务开发工作。

2.如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六个 月之内,双方没有实质性、可操作的合作项目签订,届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合作期间,退出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双方就以上各项战略合作展开深入的拓展建设,合作到期前3个月时,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双方的合作将自动延续,延续期限及其他款项由双方另行商议并签署协议。

2.合作期间,如果发生一方由于内部原因导致联合运营无法正常进行或造成合作项目无法持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并经对方许可后,则本协议终止。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之框架协议,关于后续合作项目开展所涉及的甲乙双方之权利义务、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合作款项等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四、与北京星路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星路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双方基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就演艺、演出、网络大/微电影、网络视频、音乐作品等领域开展合作。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利用双方的资源性优势,能帮助提升演艺作品质量、数量、降低运营成本、增加推广渠道,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北京星路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王薛明

注册资本:55.2104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号楼2层办公B-210-A005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工艺品。

北京星路主营业务为“萌萌哒天团”的运作。截止公告日,萌萌哒天团已发布单曲76首。影视方面,萌萌哒天团第一部电影《大话神剧》已拍摄完成。《帝都》系列电影正在拍摄中。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星路资产总额881.16万元,资产净额-92.2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0.58万元,净利润-484.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推荐的艺人优先提供优质演艺机会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权利

1) 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履行责任的权利;

2) 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

3) 甲方有对乙方未履行相关约定而带来损失予以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的义务

1) 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

2) 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相关业务支持的义务;

3) 乙方有对其演艺作品出品质量保证的义务,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

4) 乙方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

5) 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

(五)合作期间

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从2016年5月31日到2019年5月31日。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相关协议拟合作事项有助于拓展公司在艺术培训、影视及相关领域的布局,为公司泛娱乐战略其他业务板块储备与输送艺术人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为公司涉足艺术培训、影视等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为公司泛娱乐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上述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涉足泛娱乐相关行业尚浅,各项业务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炎龙科技100%股权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但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公司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在为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延伸泛娱乐产业链带来诸多发展良机的同时,也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协调整合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考验。公司将积极整合协议各方资源,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步骤,以防范和降低合作风险。

由于上述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除公司增资八八空间外,目前尚无其它具体合作项目和时间表,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韩国国际艺术学院战略合作协议;

2、公司与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公司与海口经济学院战略合作协议;

4、公司与北京星路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65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八八空间的经营模式及课程设置能否符合未来市场需求以及自身品牌在行业竞争中的影响力和未来行业政策的变化等,均可能影响八八空间未来经营业绩。同时,公司以增资方式参股八八空间且目前尚未就公司向八八空间推荐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约定,公司暂无法在较大程度上参与八八空间的实际经营管理,可能存在因八八空间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本次投资不达预期目标的风险。此外,八八空间估值较其账面净资产溢价较高,可能存在交易估值溢价水平偏高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公司在艺术培训领域的布局,推动公司泛娱乐战略发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董事长审批,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向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八空间”)增资,增资完成后,八八空间的注册资本为272.727万元,公司将持有八八空间16.67%的股权。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够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梅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六层E29号

成立时间:2006年2月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舞蹈培训;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

增资前股权结构如下:

三、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和主要内容

根据四川方略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出具的《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企业价值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对八八空间进行估值,八八空间的净资产价值为30,991.76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八八空间资产总额1,298.28万元,资产净额53.4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094.48万元,净利润215.04万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八八空间资产总额1,058.02万元,资产净额208.30万元,2016年1-4月,营业收入426.62万元,净利润4.8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八空间为优化资产结构及财务结构,由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及西藏仁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对八八空间新增投资共计8,000万元。公司向八八空间投资5,000万元,其中45.45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西藏仁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八八空间投资3,000万元,其中27.27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八八空间原股东谭梅、朱吉满、贺正刚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八八空间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72.727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四、交易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西藏仁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邓崇进;

主要经营场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7幢2单元6-1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邓崇进;有限合伙人:张东宁、陈永德、徐慧、邵小兵、曾翔。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西藏仁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总额5,997.85万元、资产净额5,997.8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5,800.55万元、净利润5,343.2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拟增资八八空间外,公司与八八空间、西藏仁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八八空间原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西藏仁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对八八空间新增投资8,000万元,其中公司向八八空间投资5,000万元,其中45.45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西藏仁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八八空间投资3,000万元,其中27.27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

2、八八空间在本次增资前的滚存未分配将由本次增资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各方将根据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和本次增资后八八空间生效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分享、承担八八空间经营所形成的盈利、亏损。

4、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本协议各方签署即生效。涉及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和终止,均需各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八八空间有利于公司艺人培训领域的平台建设,拓展公司在艺术培训领域的布局,充实公司娱乐经济事业部的人才储备,为公司泛娱乐战略相关业务板块输送艺术人才,为公司实现泛娱乐布局及产业链延伸奠定基础。

八八空间创始人谭梅女士在舞蹈艺术领域拥有三十年的表演和教学经验,八八空间管理团队拥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先进的教学理念、标准化的培训体系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艺术培训领域已形成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本次对外投资若能得到较好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八八空间所属艺术培训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本次投资风险主要存在于八八空间的经营模式及课程设置能否符合未来市场需求以及自身品牌在行业竞争中的影响力和未来行业政策的变化等,上述风险可能影响八八空间未来经营业绩。同时,公司以增资方式参股八八空间且目前尚未就公司向八八空间推荐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约定,公司暂无法在较大程度上参与八八空间的实际经营管理,可能存在因八八空间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本次投资不达预期目标的风险。此外,八八空间估值较其账面净资产溢价较高,可能存在交易估值溢价水平偏高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艺术培训行业的政策变化和八八空间的经营情况,增强八八空间艺术培训业务与公司泛娱乐相关业务的联动性,以业务需求为核心研发新课程,让教育培训的内容适应市场需求,同时为教育后市场验证提供渠道和平台,进而提高品牌的市场认可度及影响力。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2、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企业价值预评估结论。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