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03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16年5月31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截至2016年6月1日,董事会收到董事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杨厚威先生、林峰国先生、翁武游先生、陈马迪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郭葆春女士、梁洪流先生9位董事的表决票及通知回执。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2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6年6月24日到期,考虑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年6月24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2016年6月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6年6月24日到期,考虑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年6月24日。除延长授权的有效期外,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2016年6月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题如下: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6年6月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03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6月1日中午11点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文焱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2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6年6月24日到期,考虑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年6月24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6年6月24日到期,考虑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年6月24日。除延长授权的有效期外,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04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与本次授权决议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2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与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即将于2016年6月24日到期,考虑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2017年6月24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已于2016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对董事会授权决议有效期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04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案,决定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上述受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富力科迅大厦12楼1201室公司主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于2016年6月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6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议案1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16日(9:00—11:0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富力科讯大厦12楼公司证券部
电 话:020-83963777
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富力科讯大厦12楼1201室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27)
(三)登记方式 :
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65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7)确认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2016年6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 “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3)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8666172/8866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峰国
联系电话:020-83963777
联系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摩登大道(证券代码:002656)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股
■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