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11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6-05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11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4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DFI12号),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2016年4月18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票据。

2016年6月1日,公司依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完成了2016年第11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为9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2.65%。

本期融资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