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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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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8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安排。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和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年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6兴化经发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捌亿元整(RMB800,000,000)。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6年期,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发行总额的25%、25%、25%和25%。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七)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八)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3220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2014年8月28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企业债券。

2014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企业债券。

本期发债申请分别经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发﹝2015﹞52号)文件、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财金发﹝2015﹞1173号)文件转报。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副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三)分销商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四、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

五、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律师:江苏宏邺律师事务所

八、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年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6兴化经发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捌亿元整(RMB800,000,000)。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方式,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25%、25%、25%和25%比例偿还本金。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七、发行方式和对象: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九、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6年6月8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6年6月13日。

十一、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6年6月15日。

十二、起息日:自2016年6月13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2日。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发行总额的25%、25%、25%和25%。本期债券存续期后4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和2022年每年的6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级。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承销商公告的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件一。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本期债券抵押资产条款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并且同意海通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与发行人共同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及账户及资金监管人签订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或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如债务转让承继同时变更抵押资产的,相关事宜须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并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期债券期限为6年期,每年付息一次,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发行总额的25%、25%、25%和25%。本息兑付方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后四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2019年至2022年每年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5%、25%、25%和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4年每年还本时本金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存续期后4年每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兴化市高兴东公路南绕城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吴彤湘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6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煤炭批发,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农村新社区建设提供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审批证件经营),项目投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和金融信息),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商品混凝土)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品),物业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招商服务,资产租赁,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销售,机械设备维修,园林绿化服务,土地整理开发,房屋拆迁投资,安置房投资,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兴化市重要的国有区域开发公司,负责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区内土地的整理开发和安置房的建设投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为278,306. 04万元,负债合计为45,760.0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2,545.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44%。2013年至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3,598.13万元、13,912.65万元和12,475.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533.29万元、7,620.18万元和6,471.35万元。

二、历史沿革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22日,经兴化市人民政府《函复》(编号:97)文件批准,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4265611-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经历年增资和股权变更,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投资中心,持股比例分别为71.42%和28.58%,公司董事长为吴彤湘。

三、股东情况

公司股东为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投资中心,持股比例分别为71.42%和28.58%。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了各级职权,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2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组织结构

公司对下属部门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本着提高管理效率和精简机构的原则,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公司下设综合服务部、开发经营部、项目投资部、财务管理部4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业务开展中既保持相互独立又保持良好的协作。

五、发行人与出资人、子公司投资关系

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股东为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投资中心,持股比例分别为71.42%和28.58%。

六、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吴彤湘,男,1962年出生,现任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远好,男,1954年生,现任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吴双竹,男,1982年生,现任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

苗安祥,男,1980年生,现任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吴彤湘,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魏海蓉,女,1977年生,现任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兴化市概况

兴化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里下河地区腹部,地处扬州、泰州、南通、盐城经济发展区中心,属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圈,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粮、水产品生产与集散基地,为泰州市下辖3个县级市之一。市内地势低平,河网密布,总面积2,393.3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949.6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443.70平方公里,全市面积位居泰州市第一,江苏省第四。兴化市是全国百强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同时被授予“中国小说之乡”、“国际象棋之乡”、“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先进)县(市)”等多项荣誉。兴化市工农业门类较全,以机械、冶金、化工、医药、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导行业,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业正向新型、高效、产业化方向发展。

从2012年到2015年,兴化市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512.36亿元、575.84亿元、624.83亿元和666.41亿元,复合增长率6.79%;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189.30亿元、234.73亿元、284.80亿元和349.63亿元,复合增长率16.58%;全市财政收入分别为68.81亿元、70.67亿元、73.84亿元和70.82亿元,复合增长率0.7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46亿元、33.53亿元、36.95亿元和40.85亿元,复合增长率8.52%。

从收入构成上看,兴化市地方可控财力主要由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和财政专户收入四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发行人提供

财政收入方面,2015年兴化市地方可控财力达到90.10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政府基金收入分别占45.34%、40.48%和14.18%。2015年,兴化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85亿元,同比上升10.55%,其中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分别为33.52亿元和7.33亿元。兴化市政府基金收入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2015年为12.78亿元,同比减少6.10%。同期,上级补助收入36.47亿元,主要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财政支出方面,2013-2015年兴化市财政总支出亦呈快速增长趋势。近年来,兴化市财政支出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基金支出,2015年分别为82.50亿元和15.23亿元。

随着兴化市经济持续发展,兴化市总体竞争力稳步提升,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财政总支出亦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兴化市财政收支平衡主要依赖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

兴化市经济社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不仅为兴化市的市政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也对兴化市的公共服务质量和产业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前景

发行人目前的业务主要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两个板块,涉及工程建设、土地整治、标准厂房建设出售出租等业务。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为城市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和配套服务的各类设施,包括公用事业、公共工程、交通设施和城市环境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和满足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比拟的优势,具体表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有效撬动社会总需求和国民收入,具有显著的“乘数效应”,能够大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地经济的迅速发展,地方政府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面貌等方面的重视度不断提升,城建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2000年至2014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24万平方公里增加至4.98万平方公里,年均增幅达5.87%;用水普及率由63.9%上升至97.6%;供气管道长度由8.9万公里上升至47.5万公里;年末实有道路长度由16.0万公里上升至35.2万公里;城市绿地面积由86.5万公顷上升至252.8万公顷。

但总体上,我国目前城市基础设施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具体表现为:城市交通拥挤、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污水和废物处理设施难以满足需求等。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是我国众多城市面临的紧迫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末全国城镇人口为77,1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6.10%。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将达到14.5亿,城镇人口可达到8.10-8.40亿,城镇化水平可达到56.00%-58.00%。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增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发展速度将不断加快。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新型城镇化”,未来我国将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总体来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光明的发展前景。

2、兴化市及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及前景

“十二五”期间,兴化市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框架快速拉伸,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功能配套日益完善,景观形象显著提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为51.9%,比2010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城区功能逐步完善,开发区、昭阳工业园、临城科技工业园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入20.1亿元,产业承载能力和集聚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累计实施城建工程612项,总投资301.5亿元,一批路桥和绿化工程相继建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兴泰高速开工建设,建成S352、S233西北绕城段、S229戴南段等一批重点工程,英武大道、S333城区段、S351东绕城段加快建设,新建一级公路163.4公里,二级公路58.9公里,形成总长58公里的城市外环一级公路,公路交通体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建成兴化汽车客运新站,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全面解决139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村庄环境整治“五年计划”两年完成,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4.8万座,被评为“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市)”;圩口闸、排涝站、防洪闸站等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41.09万亩,比重达53.5%。

根据《兴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未来兴化市将科学规划建设交通、市政、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积极构建能力充分、结构合理、衔接顺畅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有:1、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到2020年实现主城区与高速公路直接沟通,基本建成干线公路网络,公路总里程达到3200公里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率100%;2、打造高水平的乡镇交通体系,镇村公交线路全部提档升级,逐步实施城镇客运的公交化运营模式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镇镇和镇村三级公交网络,全市镇村公交通达率达100%;3、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给水、排水、电力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构建中心城区—乡镇—社区(村庄)三级市政网络体系,到2020年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100%,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2%、乡镇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0%以上;4、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以“服务民生”理念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初步建成基本现代化的水利综合保障体系;5、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全免费Wi-Fi无线城市建设、光网工程建设,开展4G、5G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及智能电网“四网”融合。上述项目,计划总投资将达到500亿元以上,这将进一步完善兴化市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极大提高当地的区域竞争力。-

兴化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于1993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6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了江苏省兴化农副产品加工区,于2011年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发区经过20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开发建设,在已开发建成的25平方公里区域内,供电、供热、治污、排水等各类管网设施配套齐全,科技创业中心、职业教育中心、职工生活中心等各类服务平台已较为完善。道路建设方面,开发区已完成了五里西路改扩建、文林路五得利段改造和纬二路葛家段建设,纬九路按计划完成了桥梁和路基建设,园区路网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绿化景观方面,开发区精心实施了经一路南段、纬八路东西两段、高兴东公路西连接线等道路绿化配套工程,以及S351、S333等重要道口文化景观工程,水绿一体的生态园区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配套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实施了职工宿舍楼二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以及综合服务区的拆迁工作,职工宿舍楼二期主体工程全面竣工,食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体工程按期封顶;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在做好马场基经济适用房和刘家拆迁安置房附属工程扫尾和安置工作的同时,开发区组织实施了开源村集中居住小区一期工程建设,积极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防洪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结合园区建设填土,疏竣河道4条,土方25万方;加修圩堤2.5公里,新建卤汀河石驳岸1.3公里,新建圩口闸5座,改建沙庄排涝站1座。未来,开发区将继续抓住贯穿辖区南北的233省道南移的机遇,大力推进向西向南区域的拓展延伸,同时综合配套区、仓储物流区和高档生活区三大功能区同步开发建设,争创国家级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努力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产城融合”的发展格局。

随着“十二五”计划的完成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兴化市及兴化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加速发展,并给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实体带来蓬勃持续的发展机会。

(二)土地整理开发行业

1、我国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现状和前景

土地开发整理是由政府委托企业按照市政规划,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或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再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整理开发是统筹土地利用、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保证城市化进程有序推进的前提和基础,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信息中心检测显示,2013年,全国300个城市土地供应量上涨,全年共推出土地45,187宗,推出面积177,96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7%;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14,907宗,推出面积66,79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9%;商办类用地9,187宗,推出面积28,92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9%;工业用地20,268宗,推出面积78,79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其他用地825宗,推出面积3,44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9%。受全国土地供应量上涨影响,成交量也随之增加。2013年,全国30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37,208宗,成交面积143,56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0%;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11,790宗,成交面积52,97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6%;商办类用地7,289宗,成交面积22,13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2%;工业用地17,445宗,成交面积65,78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其他用地684宗,成交面积2,68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4%。

从土地成交结构来看,与土地供应相同,2013年成交结构以工业用地为主,成交面积占总量的46%,住宅用地占总量的37%。短期而言,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对住宅用地造成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整个土地开发整理行业仍将良性发展。

2011年至201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度的逐渐加快,工业生产增长、人民居住环境改善将对工业和民用建筑产生巨大需求。预计未来10至20年,我国仍将持续保持相对旺盛的城市土地需求,城市土地价格整体上仍将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为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

2、兴化市及开发区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现状和前景

兴化市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根据《兴化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兴化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66.41亿元,较上年增长10.0%;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85亿元,较上年增长10.6%。兴化市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企业投资设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根据《兴化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兴化市工业用地供地62宗,面积1,913亩,成交总额2.7亿元,与上年相比工业用地宗数减少19宗、面积增加331.14亩,项目规模明显扩大,开发区和重点园区供地比例大幅提高;同期,兴化市全年出让供地80宗,面积2,762亩、出让金总额14.2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680.14亩、8.08亿元,较上年增长32.7%、130.4%;此外,全市用地报批大幅提速,组织征地报批13个批次,面积7,450亩,已批准征收5,215亩;最后,全市闲置土地有效盘活,自2014年4月起盘活闲置土地1,700亩,供地率大幅提高,达到92.34%。2015年,兴化市在较好地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同时显著增强了政府的财政实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兴化经济开发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行业发展情况较好。2012年至2014年,开发区内出让的工业用地和商业、住宅用地数量合计分别为9宗、13宗和9宗,土地总面积分别为58.61万平方米、89.40万平方米和37.04万平方米。土地出让收入对发行人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为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性循环的过程。

兴化市“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突破现有园区或集中区的区域限制,合理安排资源和要素配置,积极规划整合东南片及城区工业载体资源,举全市之力建设省级兴化经济开发区。在此规划指导下,开发区将进一步完善全区建设框架,扩大园区建成区面积。

综上所述,未来数年内,随着兴化市及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兴化市及开发区的土地开发行业也将呈现稳步发展趋势。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一)发行人在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中的地位

开发区成立以来,依托兴化市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开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兴化市重要的工业聚集区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开发区北侧已基本建成配套齐全的优势产业聚集区和生态宜居、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城市新区,南部地区产业发展和民生建设初具规模。

发行人作为该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促进开发区城市建设、加强开发区工业产业服务能力、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处于绝对核心地位。

(二)发行人在开发区土地整理开发行业中的地位

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发行人进行开发区辖区内部分土地的一级开发,包括企业搬迁、危房拆除、安置补偿、土地平整等工作。根据《中共兴化市委、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决定》(兴发〔2005〕21号)和《关于明确区内土地出让金开发区所得部分全额拨付给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意见》(兴开委〔2008〕109号)等文件,兴化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将全额返还给发行人,确认为发行人的土地整理收入。发行人在开发区土地综合开发行业具有绝对区域垄断优势,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经营环境优势

发行人是兴化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是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唯一主体。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得到兴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业务涵盖区内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安置房项目,在土地整理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此基础上,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决策、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保持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兴化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发行人在兴化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发行人的区域经济优势

发行人所处兴化市是泰州第三大市,北挽淮河,南依长江,地接四市,舟车便利。泰州、扬州、南通、盐城四大经济区在这里交汇,宁靖盐高速公路和新长铁路穿境而过。截至2015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2835.18公里,其中等级公路2829.22公里。

兴化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连续多年大幅增加,2015年,兴化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6.41亿元,较2014年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3.62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267.93亿元,增长10.7%;服务业增加值304.86亿元,增长11.2%。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4.1:40.2:45.7,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比上年提升2.8个百分点。2015年,兴化市共完成财政收入70.82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85亿元,增长10.6%,基金收入12.78亿元,下降27.9%,上划中央级收入17.19亿元,下降10.3%;财政支出97.67万元,增长7.2%,持续名列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随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安置住房建设的不断加快,发行人将继续依托兴化经济开发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地缘优势,继续保持其在开发区的垄断地位,并获得较大的业务增长空间。

兴化市土地面积36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92万亩,依托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兴化市大力发展农业产业,2015年兴化市全年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93.62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164.30亿元,同比增长5.4%;2015年全市粮食总产量142.53万吨,同比增长0.1%,实现“十二连增”,再创历史新高,蝉联“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先进)县(市)”。兴化市特色在“农”,优势在“水”,拥有水面近150万亩,是名不虚传的“鱼米之乡”和“国家生态级示范区”。2015年兴化市农林牧渔业生产态势良好,全年生猪出栏59.80万头,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68.7%,比上年提高7.7%,家禽出栏1,132万只。水产品总产量30.0万吨,比上年增长2.4%,淡水产品产量连续26年位居江苏省之首。全市2015年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2.2万亩,设施渔业面积0.55万亩。兴化市亦是全国优质棉基地,全国园艺产品的出口基地和全国农业香葱标准示范区,年产各类蔬菜100万吨,其中香葱15万亩,为全国最大的香葱脱水蔬菜加工出口基地。

(三)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主要载体,具有良好的政府背景,在国有资产及产业资本经营方面具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开发区管委会通过优惠性政策、优质资产划拨、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给予公司大力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2012-2015年期间,发行人获得财政补贴分别为3,911.57万元、2,230.82万元、2,755.00万元和2,221.41万元。综合来看,兴化市政府给予发行人有力的政策支持,外部经营环境宽松,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

在开发区转型升级总体要求下,发行人主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的开展来完成开发区管委会赋予的开发建设任务。

1、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提高兴化经济开发区竞争实力,吸引企业投资,发行人一直担负着兴化经济开发区道路、标准化厂房、职工宿舍楼、给排水、农副产业配套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发行人自行筹集,工程建设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施工过程中按合同进度付款。在标准化厂房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可选择直接将厂房出租,满足当地企业改扩建需求,或将厂房出售给兴化市人民政府,供其统一调配使用。由于发行人的出租行为和出售行为,发行人将获取相应的厂房租金收入和厂房出售收入。此外基于城市基础建设的公益性和特殊性,为了进一步壮大发行人的实力,使其能够为推动开发区建设发挥更大作用,政府每年对发行人均给予一定量的财政补贴。

2、土地开发整理

发行人进行开发区内土地统一的征收及开发,结合农民安置住房建设、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政策进行土地的征收和一级开发,由于安置房的民生保障属性和政策属性较强,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费用由开发区管委会支付,安置房的建设资金由发行人自行筹集,在安置住房建设完成后,由发行人统一进行货币化安置,安置对象为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内拆迁户,发行人以优于区内商品房的合理价格面向所有拆迁户销售,发行人将获取相应的安置房销售收入。

(二)主要经营状况

发行人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实施主体,承担着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的重要职责。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围绕开发区内的重点工程,进行了经一路、五里西路改扩建等多条道路建设,为市政道路网络升级做出了贡献。同时,发行人推进土地集约开发,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开发深度,稳定增量土地开发的同时加大对存量土地优化再开发的力度,不断完善开发区功能。

近年来,随着兴化市和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断提高。2013年至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3,598.13万元、13,912.65万元和12,475.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533.29万元、7,620.18万元和6471.35万元。目前,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由土地整理开发收入和标准化厂房出售业务构成,具体情况见下表:

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发行人进行开发区辖区内部分土地的一级开发,包括企业搬迁、危房拆除、安置补偿、土地平整等工作。根据《中共兴化市委、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决定》(兴发〔2005〕21号)、《关于明确区内土地出让金开发区所得部分全额拨付给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意见》(兴开委〔2008〕109号)等文件,发行人被授予开发区国有经营土地的收购、储备职能,并获得土地出让的有关收益。根据上述文件,兴化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将全额返还给发行人,确认为发行人的土地整理开发收入。发行人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土地拆迁安置、平整等土地整治工作,然后按照招、拍、挂程序,土地出让金先交付到开发区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将土地出让净收益返还给公司。土地整理开发收入一般收回期限为1-3年。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未出现不及时的情况。

公司2013-2015年开发整理土地共27宗,面积179.9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包含商住用地及工业用地等。同时,随着开发区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深入推进,开发区陆续将更多新的地块委托发行人进行整治开发,为发行人土地改造业务提供了一定的持续性。2013-2015年土地出让金返还业务收入分别为7,254.88万元、7,548.91万元和11,381.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73%、55.72%和93.82%。2013-2015年,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毛利润分别为3,772.54万元、4,497.91万元和6,561.39万元,2013年和2014年度发行人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毛利润较低,主要原因是当年整理开发的土地面积较小。2013-2015年,发行人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00%、59.58%和57.65%,2015年土地整理开发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开发区2015年土地出让市场不景气所致。

除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以外,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还包括标准化厂房出售收入。标准化厂房出售收入主要是发行人在开发区内统一建设标准化厂房,工程结束后出售,用以满足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根据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于2013年1月7日出具的《会议决定事项》(第1期),标准化厂房项目采取先建设后收购的形式。2013年和2014年,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与发行人签订《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项目的协议》,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由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统一购置发行人建设的标准厂房。具体业务模式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开发区财政、国土、农商行等部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并将建设资金支付于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发行人承建开发区内标准化厂房工程,并待标准化厂房通过基建验收合格、审计定论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后,扣留建设资金的5%作为厂房质量押金外,余款全额兑付给发行人。发行人从2013年开始开展此项业务,在2013年厂房出售收入6,00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5.27%;2014年厂房出售收入6,00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4.28%;2015年厂房出售收入75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18%。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发行人厂房出售业务毛利润分别为3,066.98万元、3,229.32万元和371.8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1.12%、53.82%和49.58%。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存量标准化厂房已基本出售完毕,且账款已经全部收回。

(三)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几年内,发行人将依托自身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性,继续增强更好更快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对开发区建设的参与力度。根据开发区2016年工作计划,未来开发区将坚持充分发展、科学发展,紧扣创建国家级食品园区目标,发挥优势,化解瓶颈,主攻大项目,推进大开发,着力在食品产业的培育上寻求突破,在城市功能的完善上寻求突破,在项目建设的产出上寻求突破,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寻求突破,努力开创兴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提速增量、提质增效”的新局面。未来园区建设的重点是拓展一张网(污水管网)、启动两大区(仓储物流区和生活配套区)、建设三条路(打通文林路、改造纬六路、新建纬十路)。同时,实施好两路两河景观配套建设,建成食品质量检测中心。

围绕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未来开发区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1、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园区为动力,致力加快培育主导产业;2、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全面聚焦重特大项目;3、坚持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实现提速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4、进一步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由“建区”向“造城”转变。5、积极扶持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6、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要素瓶颈。7、牢固确立发展惠民的宗旨观念,进一步提升民生幸福指数。

在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食品工业园区的规划发展中,发行人将扮演举足轻重的作用,并积极拓展自身业务,搭上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顺风车,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发行人将通过安置房的建设和销售,食品检测中心的运营,标准化厂房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开发区内土地的出让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和利润。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发动机,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加速器,推进园区建设由“建区”向“造城”转变,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是加快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必由之路。发行人将抓住开发区“加快新城崛起、建设城市副中心”的机遇,进一步加大园区开发建设的力度。未来开发区将新建纬九路、纬二路,改造五里西路、经一路北段,贯通纬八路、文林路,配套实施供电、供热、给水、排水、治污、通讯等各类管网以及绿化、亮化配套工程建设,对兴化市五里西路、规划中的中和路、文林路马场基以北段“两横一纵”道路沿线实施“退二进三”,对开发区北部老区实施改造开发,充分利用“两河两路”(卤汀河、澄子河、S233、S333)贯穿开发区的区位交通优势,做好开发区仓储物流区开发建设,促进开发区仓储物流业发展。发行人也将就上述园区发展规划做好任务计划,积极开展业务,并以此为契机壮大自身基础,逐步成长为兴化市综合实力强大的开发平台。

另外,作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发行人将抓住苏中经济迅速发展的机遇,切实发挥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的职能,积极参与区内安置房建设,改善区内居民的生活居住水平;积极完善区内农副产品配套设施建设,争创国家级农副产品加工园;不断提高自身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及管理的高效性;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实现产业升级,从而完善自身收入结构,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投资计划方面,发行人2015年至2020年将对开发区多个民生、基建项目进行投资,累计投资额超过14亿元。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13至2015年财务报告进行了三年连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5-00325号)。本部分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来源于上述审计报告及附注。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2013至2015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人2013年至2015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数据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5、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6、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财务费用)/平均资产总计余额×100%

7、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平均余额×100%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9、净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余额

10、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计余额

二、发行人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本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发行人的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资产负债结构等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一)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假设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8.00亿元)在2015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债券发行后,以2015年年底数据为基准测算,公司流动资产从262,106.66万元增加至342,106.66万元,非流动负债由14,614.58万元增加至94,614.58万元,资产负债率将由16.44%上升至35.10%,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余额为5.00亿元。

发行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6】12号无异议函,并于2016年1月14日非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3(2+1)年,票面利率为6.30%。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发行人未发行其它如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或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

发行人亦未通过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融资。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00亿元人民币,所募资金中的4.50亿元将用于兴化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项目,3.50亿元将用于兴化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

二、募集资金项目审批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概况表

三、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兴化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

1、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由发行人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2、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兴化市城区“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要求,“十二五”期内,兴化市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6,800套55.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累计需投入住房保障资金约13.80亿元。兴化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项目作为兴化市保障性住房的重要补充,符合2014年政府投资及产业政策目录,既是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村实现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农民安置房小区的建设,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推进了农村城镇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能极大改善区内农民的居住和生活水平。

3、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拟对兴化经济开发区葛家马场基、开富村、开源村、刘家村四片区域涉及的农户居民共1,059户进行房屋征收。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7,857.75平方米,计划安置拆迁户1,624户,拟建农民安居房居住小区合计总建筑面积222,039.42平方米,其中安置房面积205,971.74平方米,配套商业及公共用房16,067.68平方米,停车位1,630个,位于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内。项目详细建设情况统计如下表所示:

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4、项目审批情况

(1)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关于同意兴化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14〕364号),文件批复了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和用地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和环境保护及其他事项等要素;

(2)兴化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4年9月28日出具《关于兴化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兴环审批[2014]022号)文件同意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的开工建设,并对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建设标准作了相应规定;

(3)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14年9月28日出具《兴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兴发改能备〔2014〕310号),同意该项目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

(4)兴化市规划局已于2014年9月30日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4-14〕号),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5)兴化市规划局已于2014年10月8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J20144057〕号),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6)兴化市规划局已于2014年9月23日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开2014-9〕号),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7)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4年9月29日出具《关于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兴国土资(预)函[2014]52号),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兴化市开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14年8月19日出具《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建设项目》,经综合评估,项目存在风险小,同意实施。

5、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已于2014年9月开工,总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约7.79亿元,其中拟债券融资4.50亿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57.77%,其余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发行人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必要的政府文件均已取得,地处开发区经三路以西、城南路以北的开源村农民安居房已动工建设。截至2015年6月末,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2.7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66%,预计于2016年9月完工。

6、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集约式的城市发展格局,有利于各种资源的充分利用,容易产生最大效益。随着兴化市经济结构的转型,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大大加速,城乡之间、城市建成区与非建成区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该项目的建设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赋予广大农民平等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弥合城乡差距与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集中体现。项目区域农村新社区的建成将直接改善地区整体环境,带动土地增值,并进一步带动周边三产的活跃和发展。项目建设把房屋征收与安置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拟建设农民安居房小区建筑面积222,039.42平方米,安置房1,624套。通过对近年因开发需要所导致被拆迁村民的妥善安置,可以较大程度地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增加就业机会,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构筑和谐社会。同时,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科学的利用,有利于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使农民逐步接受城市文明的熏陶,逐步融入城市生活,尽快地适应从农民到乡镇农民角色的转变,不仅有利于实现兴化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也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2)经济效益分析

①安置房销售收入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境内,目前开发区及周边地块普通住宅销售价格在4,000-5,000元/平方米左右,由于该项目民生保障属性较强,预计销售价格约为3,300元/平方米,显著低于周边房屋均价,对区内拆迁户有较强的吸引力。项目建设农民集中安置区总建筑面积222,039.42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205,971.74平方米,共建设1,624套。安置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全部销售完毕,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销售收入合计为67,970.67万元。

②商业及公共用房销售收入

目前开发区及周边地块商业销售价格约在8,000-12,000元/平方米,由于安置房配套商业用房基本由拆迁户购买并经营,项目平均销售价格6,000元/平方米显著低于周边同类房屋价格,对拆迁户有较强的吸引力。该项目商业及公共用房销售面积约为16,067.68平方米,按每年价格上涨2%计算,计划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4年、第5年平均销售完毕,平均销售价格按每年上涨2%计算,销售收入合计为10,333.00万元。

③车位销售收入

小区共设置停车位1,630个,按4万元/个销售,计划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平均销售,销售价格每年上涨2%,销售收入合计为6,854.82万元。

④管理费收入

小区车位出售后每月的管理费按50元/月估算,每年上涨5%计算,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开始收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车位管理费收入合计为421.53万元。

小区总建筑面积222,039.42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按1.2元/平方米月估算,每年上涨5%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开始收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物业管理费收入合计为1,378.11万元。

综上,该项目总收入为86,958.13万元。

项目总收入汇总表

该项目收益合计约为86,958.13万元,可全部覆盖77,893.19万元的项目投资总额,覆盖倍数为1.12倍,项目自身平衡盈亏能力较强。

(二)兴化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1、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由发行人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2、项目建设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兴化市具有良好的农业资源禀赋,为更好地把握国家政策方向,本期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现代化农业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符合2014年政府投资及产业政策目录,能在未来更好地发挥兴化市地域和农业资源优势,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争创国家级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提高开发区对区内农业食品工业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拟建设食品质量检测中心,规划用地15,7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52平方米(其中业务楼8,726平方米、食堂312平方米、配电房96平方米及泵房18平方米),位于高兴东路南、经三路以西;拟建的开发区企业职工宿舍(二期),规划用地7,5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55平方米(其中职工宿舍楼11,160平方米、商铺及配套用房5,495平方米),位于纬三路南、经二路以西。同时配套建设五里西路、纬二路等10条道路、沿线桥梁、广告牌及配套停车场,主要集中在兴化经济开发区东部和南部,道路建设总长度为19.16公里,同时建设沿线供水、雨水、污水、供电、信息、燃气、供热及绿化等市政工程。

4、项目审批情况

(1)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14年9月29日出具《关于同意兴化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2014〕365号),文件批复了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和用地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环境保护及其他事项等要素;

(2)兴化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4年9月28日出具《关于兴化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兴环审批〔2014〕021号)文件同意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并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建设标准作了相应规定;

(3)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14年9月28日出具《兴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兴发改能备〔2014〕311号),同意该项目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

(4)兴化市规划局已于2014年9月30日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4-13〕号),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5)兴化市规划局已于2014年10月8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J20144058〕号),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6)兴化市规划局已于2014年9月23日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4-8〕号),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7)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4年9月29日出具《关于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兴国土资(预)函[2014]51号),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兴化市开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14年8月19日出具《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兴化经济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经综合评估,项目存在风险小,同意实施。

5、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于2014年9月开工,总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约6.28亿元,其中拟债券融资3.50亿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55.73%,其余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发行人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必要的政府文件均已取得,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和职工宿舍楼已竣工,待验收。截至2015年6月末,基础设施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1.8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68%,预计于2016年9月竣工。

6、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兴化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兴化市乃至江苏省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兴化市为全国知名的农业强市,兴化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区为全省唯一的省级农副产品加工区。园区目前有植物油加工、面粉加工、方便食品制造、脱水蔬菜、啤酒麦芽、奶业制造、畜禽水产品饲料等多种类产业,吸引了如顶新集团控股顶康食品、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五得利集团、珠海华丰集团、南京野生植物研究院、广东海大饲料公司、厦门盛洲粮油有限公司、江苏新蕾麦芽有限公司、江苏兴野食品有限公司等30多家国内知名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入驻,兴化经济开发区成为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最密集的经济区域。随着新项目不断进入开发区、入园企业的陆续建成和土地开发的不断进行,开发区现有的农副产品加工配套设施已经严重制约了开发区的发展。根据兴化市发展规划文件,未来全市农产品加工检测中心将落脚开发区,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开发区服务全市域内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能力,并对整个开发区及城区路网的完善起到重要的作用,更好的促进兴化市农副产业的建设和发展。项目的建设还会带动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周围土地的使用价值,改变土地资源的使用用途,加快周边地区整体环境的改善和城镇化步伐,提供良好的对外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系,对加强区域合作和实施地区共同发展战略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更好的发挥开发区的区位优势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优势,推动项目影响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2)经济效益分析

①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收入

食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食品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任务,其检测工作主要品种是粮食、瓜果、蔬菜、鲜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膨化、烘炒食品、坚果制品、乳及含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酒类、饮料、糕点、饼干、腌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等预包装食品;熟卤肉、自制饮料、凉拌菜等自制食品以及餐饮具消毒等健康相关产品。根据兴化市统计局预测年度农产品产量及抽检频次,可研单位估算的检测收入中果蔬类农残速测(有机磷及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收入91.04万元/年,县级例行监测(甲胺磷等33种农药残留)收入2,276.14万元/年,县级安全监督检测(甲胺磷等33种农药残留)收入2,276.14万元/年,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鲁氏菌、结核病、羊小反刍兽疫检测64.40万元/年,禽流感H5亚型(Re-6,Re-7)、禽流感H7N9、鸡新城疫检测55.65万元/年,水产品快速检测1.46万元/年。

按可研报告中的测算,该项目农产品检测收入每年约为4,764.83万元,其他生产食品检测收入估算约为1,250万元/年,按食品类货物产量每年上涨2%计算,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检测收入合计为37,942.28万元。

②职工宿舍楼销售收入

为解决区内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项目配套建设职工宿舍楼,建成后由区内企业按需购买。目前开发区及周边地块住宅销售价格约在4,000-5,000元/平方米,职工宿舍楼按平均4,600元/平方米估算。本项目建设职工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6,65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160平方米。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职工宿舍楼每年平均销售,销售价格每年上涨2%,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职工宿舍楼销售收入合计为5,397.23万元。

③商业及公共用房销售收入

职工宿舍楼配套商业及公共用房面积5,495平方米,目前开发区及周边地块商业销售价格约在8,000-10,000元/平方米,本项目销售价格8,000元/平方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年、第5年平均销售,销售单价每年上涨2%,收入合计为4,711.72万元。

④车位销售收入

职工宿舍小区共设置停车位70个,按4万元/个销售,每年平均销售,年上涨2%计算,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收入合计为294.38万元。

⑤管理费收入

职工宿舍小区车位出售后每月的管理费按50元/月估算,每年上涨5%计算,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开始收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车位管理费收入合计为18.10万元。

职工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6,655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按1.2元/平方米月估算,每年上涨5%计算,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开始收费,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物业管理费收入合计为103.37万元。

⑥道路广告牌收入

项目计划建设道路10条,总长度约为19公里,在部分道路旁设置有广告牌135个,按每块扣除成本后每年平均租金130,000元、租金每年上涨5%计算,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道路广告牌收费收入合计为11,937.36万元。

⑦道路停车场收费

项目在部分道路旁设置有停车场5个,停车位总计约720个,按每车位扣除成本后每天平均收费20元计算,每年上涨5%计算,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道路停车场收费收入合计为3,526.11万元。

综上,该项目总收入为63,979.52万元。

发行人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