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35.0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2,832,667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数量不超过42,601,533股(含42,601,533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3月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39.12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35.21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认购数量将在认购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对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为避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价格调整机制等相关事项,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认购数量将在认购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对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发行价格高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仍为35.21元/股。
二、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5年末总股本145,58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90元(含税) 。
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6月2日。
目前,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35.21 元/股调整为35.02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每股分红派息金额=35.21 元/股-0.19 元/股=35.02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 42,601,533股调整为不超过42,832,667股(含42,832,667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500,000,000元÷35.02元/股=42,832,667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