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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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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2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64号)的文件,原则同意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960.25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74,137.2万元,竞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0%。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6〕18号)的文件,批复摘要如下:

一、同意公司以不低于9.41元/股的发行价格,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8505.5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4,137.2万元(含174,137.2万元)。

二、国有股东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正确行使国有股权,维护国有股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2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5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有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孙伟、李群燕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就开发建设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拟与海宁皮革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共同出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关联董事孙伟、李群燕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海宁皮革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嘉兴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由嘉兴市财政局控制)及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财政局控制)共同出资设立。

由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财政局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海宁市财政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6月24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3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5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监事羊海俊、周红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就开发建设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拟与海宁皮革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共同出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关联监事羊海俊、周红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海宁皮革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嘉兴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由嘉兴市财政局控制)及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财政局控制)共同出资设立。

由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财政局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海宁市财政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3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

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

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本公司拟与海宁皮革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时尚投资”)共同出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小镇公司”),启动开发建设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

(二)关联方关系

时尚投资拟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浙江嘉兴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市基金”)及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基金”)共同出资设立,海宁基金由海宁市财政局控制。

由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财政局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海宁市财政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海宁基金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设立小镇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伟、李群燕回避表决,其余7名无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拟同意投资公司与省市基金及海宁基金共同出资设立时尚投资。

时尚投资注册资本为4.5亿元,其中:省市基金拟以直投模式出资2亿元,占比44.44%;海宁基金拟以直投模式出资1亿元,占比22.22%;投资公司拟出资1.5亿元,占比33.34%。上述时尚投资股东中,省市基金由嘉兴市财政局控制,海宁基金由海宁市财政局控制。

由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财政局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海宁市财政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海宁基金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小镇公司的具体情况:

1、小镇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3)出资方与出资比例:本公司拟出资5.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时尚投资出资4.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5%;

(4)注册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出资;时尚投资自有资金,以货币形式出资。

2、小镇公司其他股东情况

时尚投资情况请见上述交易对手方介绍。其中,省、市、县三级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开发项目提供合作支持,上述产业基金为优先级投资人,不参与分红,按年化3%收取固定收益。待项目培育成熟后,将采取依靠小镇公司盈利支付、资产转让所得或本公司回购其产业基金出资份额等方式退出。

3、小镇公司业务概况

小镇公司负责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的开发建设。依托海宁全国皮革产业基地和全国规模以及影响力最大的海宁皮革城专业市场的优势,打造融合购物、影视、文化、创意设计等为一体的皮革时尚小镇,计划建设设计师创业梦工场、皮革外贸区、皮革原料配饰研发区、时尚奥莱区、皮革文化博物馆、设计师人才公寓、皮草拍卖中心、时尚教育培训学院、国际时尚发布中心、“设计+”皮革文化主题酒店、金融配套服务项目、特色餐饮、“设计+”主题酒吧、服务大厅、其他生活类和皮革时尚类项目等内容,同时小镇建筑和景观设计将融合旅游休闲及时尚体验概念,进一步丰富海宁皮革城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内容。

四、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设计研发已成为推动市场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主要抓手,也是公司保持市场核心优势的重要前提。同时近年来,随着新常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海宁市及周边皮革企业的设计需求逐步扩大,设计师在海宁的集聚速度加快。为此,公司拟成立小镇公司,以启动开发建设以设计师和时尚元素为载体的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加快推进皮革产业转型升级。该事项符合公司内增外拓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1、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使公司区别于其他同类专业市场或同行业企业,从而具备独特优势和竞争力。

2、该项目被纳入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项目,享受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扶持特色小镇建设的相关政策。

3、省市县三级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作为优先级投资人为项目提供合作资金支持,不参与分红,仅按年化3%收取固定收益,利率低于市场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上述事项有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成立小镇公司以启动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短期内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该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额度,尚待项目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后,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程序

2016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7名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投资设立小镇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投资设立小镇公司是为了开发建设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该项目有助于加快推进海宁皮革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海宁乃至全国各类皮革从业者的创新创业需求。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董事孙伟、李群燕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3、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关联决策程序,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3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下午15:00至6月24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6年6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批准解除<北京新海宁皮革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北京海宁皮革城之协议书>并签署新<协议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拟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四)、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议案(十六)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三)、(四)、(五)、(六)、(七)、(八)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议案(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议案(十五)、(十六)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议案中,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各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6月21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克琪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5、《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6、《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33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以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 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6年6月24日(周五)上午10:00-12: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

参与投资者请于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凭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或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股东卡复印件与公司投资证券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如未能及时登记,将可能给投资者接待工作造成不便。

联系人:杨克琪;电话:0573-87217777;传真:0573-87217999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任有法先生,总经理钱娟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宇民先生,财务总监顾菊英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相应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需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投资证券部提供问题提纲。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提纲中的问题进行答复。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