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6-026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6月2日收到王咏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因王咏梅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三人,在公司选举出新任监事前,王咏梅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本公司对王咏梅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 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16-27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全兴路9号公司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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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Joseph Tcheng(陈寿祺)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铃、唐桃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Vinod Rao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Peter Hui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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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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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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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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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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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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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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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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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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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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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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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实施递延奖金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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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一名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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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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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第1、2、3、4、5、7、8、9、10、11、13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均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次第6、12项议案为特殊表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公司独立董事郑欣淳女士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做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铃、唐桃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