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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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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3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宁庆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董事会对安民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7)。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4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3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安民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同意聘任宁庆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宁庆才先生简历附后)。董事会对安民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宁庆才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宁庆才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宁庆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宁庆才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宁庆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6月4日

附:宁庆才先生简历:

宁庆才,男,1968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历任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等职务。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3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和归还部分银行借款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 12 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3年(含 3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和归还部分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相关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 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6-03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1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1日

至2016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16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华东、张爱艳

电话:0931-6239320 0931-6239122

传真:0931-6239221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