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6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千方科技”(股票代码:00237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4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探路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探路者,代码:30000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06月02日发布《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投资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16年6月2日数据。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