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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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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6-3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及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7,000万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000万元、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4,000万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均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承德道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四、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上述议案(一至四)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

五、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关于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4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该议案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上述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额度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六、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600959)股票质押办理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质押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600959)股票的方式取得银行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40亿元,利率不超过7%,期限不超过3年,可提前还款,实际利率根据放款时银行利率水平确定。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投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项目。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方案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股权质押借款有关的事宜,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为严格控制公司融资成本,在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上述议案(五、六)方式同时申请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多种融资方式互为补充、统一调配、择优使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产品及金额。

七、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推举以下15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宁、夏桂兰、秦永忠、李建一、刘鑫、张建昕、孙璐、廖小同、李向禹、庄宇(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京、卢侠巍、王洪亮、程源、曾会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附后)。

该议案还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董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按其所任职务、绩效等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非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

九、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罗宁先生 1959年出生,历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中信国安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现持有本公司股票69,346股。

夏桂兰女士 1962年出生,历任中信国安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信国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现持有本公司股票69,346股。

秦永忠先生 1957年出生,历任本公司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信国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现持有本公司股票23,112股。

李建一先生 1967年出生,历任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海直总公司副董事长兼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信国安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现持有本公司股票44,304股。

刘鑫先生 1980年出生,历任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地产(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建昕先生 1962年出生,历任中信国安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现持有本公司股票69,346股。

孙璐先生 1974年出生,历任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廖小同先生 1960年出生,历任中信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股票6,496股。

李向禹先生 1967年出生,历任中信国安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庄宇先生 1958年出生,历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海中信国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刘京先生,1960年出生,现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公益时报社社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卢侠巍女士,1958年出生,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研究员。博士毕业后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作,主要从事中国会计准则理论与政策、企业财务会计政策研究与管理咨询工作。现任国际财务管理协会【IFM】中国区专家委员会执行主席;全球亚太总裁协会(Asia-Pacific CEO Association 简称:APCEO) 中国区分会副会长;中关村医疗健康产业金融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洪亮先生,1973年出生,现任清华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程源先生, 197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程源先生1996年至2000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起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现任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曾会明先生,1970年1月出生,现任北京中广格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DVB+OTT融合创新论坛秘书长、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媒体融合推进委员会常务理事、北京邮电大学MBA中心特聘导师、国家开发银行行业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6-3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推举刘欣、李晓山为股东派出的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附后)。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职务、绩效等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非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以上两项议案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由雷雪嶺担任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监事基本情况附后)。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一、股东派出的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刘欣女士 1963年出生,历任中信国安总公司劳动人事部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劳动人事部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现持有本公司股票23,112股。

李晓山先生 1963年出生,历任北京国安宾馆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北京国安宾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监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职工监事基本情况

雷雪嶺先生 1969年出生,历任北京国安宾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国安宾馆总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现持有本公司股票6,61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6-3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科技”)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动力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盟固利”)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电源”)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信息科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7,000万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000万元、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4,000万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均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同意为盟固利动力公司在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同意为天津盟固利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承德道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同意为盟固利电源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鉴于,公司截止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00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5,13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增,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15层1508a、1509室,公司持股95%,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59亿元,净资产2.15亿元,资产负债率61.61%;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34亿元,净利润为1.38亿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78亿元,净资产2.18亿元,资产负债率62.33%;2016年1-3 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21亿元,净利润为319.74万元。

(二)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02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8号1号楼4层,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销售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91 亿元,净资产-0.24亿元,资产负债率102.46%;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43亿元,净利润为5,040.06 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23亿元,净资产0.19亿元,资产负债率98.22%;201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7亿元,净利润为4,255.65万元。

(三)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九号路,公司持股77.92%,主营业务为锂离子正极电池材料生产与销售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8.33亿元,净资产3.34亿元,资产负债率59.91%;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24亿元,净利润为516.04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77亿元,净资产3.40亿元,资产负债率61.20%;201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0亿元,净利润为619.13万元。

(四)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0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4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昌平园白浮泉路18号,公司持股74.84%,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池材料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3,759.36万元,净资产18,711.07万元,资产负债率70.65%;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8,759.31万元,净利润为884.53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66,886.29万元,净资产19,324.94万元,资产负债率71.11%;201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655.82万元,净利润为613.8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9.7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子公司信息科技、盟固利动力公司、天津盟固利、盟固利电源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其提供担保。

2、信息科技主要从事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业务;盟固利动力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天津盟固利、盟固利电源主要从事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信息科技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盟固利动力公司、盟固利电源、天津盟固利业务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对其偿债能力进行了谨慎评估,鉴于其所处行业良好的发展,公司判断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3、本公司持有信息科技95%的股权,持有盟固利动力100%的股权,持有天津盟固利77.92%的股权,持有盟固利电源74.84%的股权。天津盟固利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有天津盟固利公司股权质押为天津盟固利、盟固利电源银行借款提供了相应担保。

4、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所有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信息科技、盟固利动力、天津盟固利、盟固利电源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实际担保能力,该反担保能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4%;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3%;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为4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37%。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6-3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符合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以上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告。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2、发行期限:3年。

3、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具体发行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参考市场同期相同期限、相同评级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和簿记建档情况等协商确定。

6、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8、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36个月。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额度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本期定向工具向定向投资人定向发行,其流通转让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进行。本息兑付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6-3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经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6月27日15:00 至2016年6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6年6月22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第八十九次、第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提议该议案的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已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6、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8.02审议关于公司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8.03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哥拉RED项目提供劳务的议案

8.04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8.05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服务的议案

8.06审议关于公司接受亦非云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系统开发和集成服务的议案

在审议议案8时,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9至12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600959)股票质押办理银行借款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非独立董事选举

15.01.01选举罗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2选举夏桂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3选举秦永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4选举李建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5选举刘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6选举张建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7选举孙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8选举廖小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09选举李向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1.10选举庄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02独立董事选举

15.02.01选举刘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02选举卢侠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03选举王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04选举程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05选举曾会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16.02选举李晓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董事、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1-7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6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8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6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上述议案9-18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6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2日-6月23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839,深市挂牌股票简称:国安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a、议案设置

b、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5.01 ,有10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0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10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5.02,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16,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采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权博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填写说明:

1、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请按股东大会通知规则填写对应的票数。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