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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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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4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7日在北京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1、公司名称: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管委会3075室

3、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史为法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

6、经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物资批发、零售;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产品批发兼零售;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网上销售钢材;动产监管;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自有房屋租赁;停车服务(占道停车除外);货运站(场)综合服务。(暂定)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6-044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45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反担保的范围为自反担保协议生效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向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提供的担保,反担保的责任包括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因担保而支付的全部款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针对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签订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16-046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金融服务协议》中“一、合作原则”中增加条款如下:“5、本协议中‘甲方’均包括甲方及甲方全资、控股子公司。”

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47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48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44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6年6月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股100%)设立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管委会3075室

3、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史为法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

6、经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物资批发、零售;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产品批发兼零售;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网上销售钢材;动产监管;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自有房屋租赁;停车服务(占道停车除外);货运站(场)综合服务。(暂定)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有利于完善中储战略布局,实现物流业务的转型升级。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4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申请办理的2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由于本次被担保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0%,超过了70%,因此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1186号

3、法定代表人:戴庆富

4、注册资金:35,000万元整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商品包装、装卸,检验,搬运服务;物资配送;货物运输,货运代理;集装箱装卸、拆箱、掏箱;库房及机械设备出租;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动产质押监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木材、建筑材料、粮油、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零部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销售;供应链管理;起重机械修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5年9月9日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9.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8亿元人民币,2,500万美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9%,其中:公司为控股95%的子公司-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8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6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2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42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00万美元,无逾期担保。

从2013年7月5日开始,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4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所属子公司在财务融资以及监管、交割库等业务中需要获得第三方担保,因此,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为确保各主合同项下公司所属子公司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2013年7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经研究,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本次反担保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6年6月7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协议生效日期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反担保为关联担保,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反担保经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概要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注册资本:57148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销售食品;组织物资和商品的储存、加工;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焦炭、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货场、房屋出租;为货主代办运货手续、代储、代购、代展、代销物资;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保证范围

甲方反担保的范围为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所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提供的担保,反担保的责任包括乙方因担保而支付的全部款项。

3、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

本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乙方针对甲方所属子公司签订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可以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融资以及监管、交割库等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平保障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

独立董事淳于国平、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先生对本次关联担保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可以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融资以及监管、交割库等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平保障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可以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融资以及监管、交割库等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平保障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8亿元人民币,2,500万美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9%,其中:公司为控股95%的子公司-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8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6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2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42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00万美元,无逾期担保。

从2013年7月5日开始,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4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5年1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期限三年。

为优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研究,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同时,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诚通财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徐震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金融服务协议》中“一、合作原则”中增加条款如下:

5、本协议中“甲方”均包括甲方及甲方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其他补充约定:

无。

(三)本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始至《金融服务协议》到期日止。

(四)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金融服务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独立董事淳于国平、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优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优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3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3日

至201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6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韩铁林、周晓红、董旭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6年6月21日、22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黄晓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