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6月7日15: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6-041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4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1216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6-04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50亿元(含50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189,61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数量)。
●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并根据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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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韩永飞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聚氯乙烯、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硅铁、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进出口贸易。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除国家限制经营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14,691.80万元,负债总额193,439.6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80,100.00万元,流动负债额191,216.16万元),净资产额421,252.14万元,营业收入270,863.61万元,净利润20,061.49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42,895.30万元,负债总额214,876.8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03,100.00万元,流动负债额212,169.70万元),净资产额428,018.42万元,营业收入69,913.82万元,净利润6,689.91万元。
2、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422,000万元
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制造、销售。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4,540.86万元,负债总额495,586.1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47,100万元,流动负债额317,126.04万元),净资产额158,954.67万元,营业收入224,452.28万元,净利润18,285.22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869,643.37万元,负债总额425,602.57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4,600.00万元,流动负债额262,946.07万元),净资产额444,040.80万元,营业收入64,254.15万元,净利润13,084.92万元。
三、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在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决定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3、自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每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根据每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担保额度,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189,61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数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1216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2016-04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8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11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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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1、3、4、5、6、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6、7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2016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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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24日 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静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0473-6921032
联系传真:0473-692103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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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