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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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16-015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中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16年6月28日在江苏镇江召开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于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于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如下:

于建平,男,1973年9月生,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代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于建平先生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公告编号:2016-016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镇江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江苏省镇江市世业镇)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

至2016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6年3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30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 联系人:蒋照新、姜迎芝

电话:021-64016400,64015596

传真:021-64016411

地址:中国上海市虹许路788号61栋 (公司董秘办)

邮编:201103

email:s600844@126.com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