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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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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丰晋信
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各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和相关费率优惠公告执行。

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汇丰晋信2016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汇丰晋信2026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A”、“汇丰晋信平稳增利C”、“汇丰晋信大盘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基金”、“汇丰晋信科技先锋基金”、“汇丰晋信货币基金”、“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A”、“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C”、“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A”、“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C”、“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A”、“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C”、“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和“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的前端份额间的有效转换申请的申购补差费统一采用外扣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的80,000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000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3%,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手续费率为0%,则转入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80,000×1.1000=88,000元

转换费用 =88,000×0.3%=264元

转入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基金的基金份额=(88,000-264)/1.4000=62,668.57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80,000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份额转换为62,668.57份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基金。

例二: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的不满30天的1,000,000份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基金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大盘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汇丰晋信大盘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8%,转换手续费率为0%,则转入汇丰晋信大盘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1,000,000×1.5000=1,500,000元

转换费用 =1,500,000×0.5% +(1,500,000-1,500,000×0.5%)×0.8%/(1+0.8%)=19,345.24元

转入汇丰晋信大盘基金的基金份额=(1,500,000-19,345.24)/1.2000=1,233,878.97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0份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基金份额转换为1,233,878.97份汇丰晋信大盘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不支持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转换。

3)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转入份额的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5)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1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基金转换最低申请份额下限高于100份,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最低申请份额下限执行。

6)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5)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4、 基金销售机构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2016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汇丰晋信2026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A”、“汇丰晋信平稳增利C”、“汇丰晋信大盘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基金”、“汇丰晋信科技先锋基金”、“汇丰晋信货币基金”、“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A”、“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C”、“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A”、“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C”、“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A”、“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C”、“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和“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2)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所产生的费用,以本公告列明的费率为准。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对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有关限制、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开展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交易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网点办理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办理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信建投证券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8日起,对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柜台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在中信建投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

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通过海通证券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指定网点办理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办理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海通证券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8日起,对通过海通证券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海通证券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最低4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柜台渠道办理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基金销售机构

海通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在海通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海通证券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海通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在部分基金销售

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4. 基金销售机构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上的《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

2、优惠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经与数米基金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8日起,对通过数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限前端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6年6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有以下优惠: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基金,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基金销售机构

数米基金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数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数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数米基金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400076612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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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