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6-17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30,000万股(含30,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60,000万股(含60,000万股)。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数量上限调整的原因说明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同意周国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30,000万股(含3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9,515,71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关于此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披露的《201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5月27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30,000万股(含30,000万股) 整为不超过60,000万股(含60,000万股)。
具体计算方式为:
Q1=Q0×(1+N)=30,000万股×(1+1)=60,000万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