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江西银行为旗下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13日起通过江西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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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江西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江西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江西银行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6月13日起,对通过江西银行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实施费率优惠,费率优惠的措施以江西银行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江西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江西银行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89-6266
公司网址:www.jx-bank.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新增场外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6年6月15日起,对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场外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903),原份额转为A类份额,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场外C类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份额。
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两类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率0.4%/年,不收取申购费,持有期限小于7天(含)收取赎回费率0.5%,持有期限大于7天不收取赎回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 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场外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还根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及相关公告等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这些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同时进行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附件:《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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