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0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5:00 至2016年6月1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7、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须逐项审议);
(1)发行规模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4)配售安排
(5)债券期限
(6)债券利率
(7)募集资金用途
(8)上市场所
(9)担保安排
(10)偿债保障安排
(11)决议有效期
(12)承销方式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之信息。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4、登记时间:截至2016年6月14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联系人:陈敏 刘淑娟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021-58360092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或者给予参加会议者任何额外利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8,投票简称:“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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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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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