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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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6-037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书升董事长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4人,董事裴红卫、马伟、王红旭、胡正鸣、黄瑞增、祁和生、易跃春、李华杰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监事李素芬、张国清、张治平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东辉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司雨、张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6-038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二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二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提名李书升、刘斌、裴红卫、胡正鸣、王利娟、田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祁和生、李华杰、徐洪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附件: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书升,男,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9月至2000年9月在部队工作;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发展部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至2006年1月,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6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 斌,男,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3月至1994年4月,在首都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工作;1994年4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实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3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裴红卫,男,1978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12月至1999年9月,江西省吉安县民政局干部;1999年9月至2002年3月,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学习;2002年3月至2005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学习;2005年7月至2006年4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干部;2006年4月2016年5月,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划拨处主任科员、权益管理处副处长、划拨处处长;2016年5月至今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项目投资二处处长;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胡正鸣,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5年4月,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业务经理、主任助理;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任;2011年5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法律风控部主任;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利娟,女,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4年4月,在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工作,2004年4月至2010年5月,历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主任助理、副主任;2010年5月至今,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副主任兼经营绩效处处长、主任兼经营绩效处处长;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田 琦,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8月至1991年7月,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财务司工作;1991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岭南饭店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8月至2010年5月,历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副主任;2010年5月至今,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副主任兼结算中心副主任。

附件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祁和生,男,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至今历任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2003年7月至今,历任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2008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风力与潮汐发电专业委员会委员;2009年11月至2013年11月,担任中国科学院风能利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曾被聘为国家科技部“十二五”国家科技重点专项(风力发电专项)专家组组长;201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华杰,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8月至1988年9月,任哈尔滨阀门厂财务主管;1988年9月至1998年4月,任黑龙江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8年5月至2000年12月,任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副所长;2004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管理合伙人;201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洪亮,男,195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至1980年在电力部水电规划设计院设计处工作;1980年至1982年,在国家能源委员会担任秘书;1982年至1986年,任电力部水电建设总局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至1992年,任电力部(能源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1997年,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福霖风能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6-039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提名李素芬、王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3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素芬,女,1962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8月至2004年10月,先后在北京市电机总厂、赛特集团、政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10月至2010年1月,历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财务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监察审计部主任助理;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2010年5月至今,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副主任兼审计一处处长;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琰,男,1968年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1991年10月至1993年4月,检查日报社干部;1993年4月至2002年3月,历任检查日报社助理编辑、编辑、编辑部副主任、特刊部副主任;2002年3月至2006年3月,中国检查出版社第三图书编辑室主任;2006年3月2006年11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干部;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干部、法规处调研员、法规处处长;2013年7月至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稽核处处长。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6-040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

至2016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6月13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6月13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16年6月27日 (9:00-11:30,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62248707

传 真:010-62248700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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