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6-03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3月22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公司基础设施工程承揽业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利润逐年下降的情况下,盈利能力降低;公司一级土地受托开发业务也将于2016年5月14日到期,因此,公司拟以基础设施工程承揽业务和一级土地受托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对关联公司进行投资。
(二)重组框架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方案拟以资产对关联公司进行投资。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终范围所涉及的行业为基础设施工程承揽业务和一级土地受托开发业务,主要涉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子公司。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与交易方进行了多次磋商谈判,就有关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同时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法律、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2016年3月2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确定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自2016年3月22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1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13、2016-014、2016-015、2016-016)。
2、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20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21、2016-022、2016-024、2016-026)。
3、经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2日起继续停牌,并分别于2016年5月28日、2016年6月4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28、2016-029)。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鉴于4月末,中国证监会针对重大资产重组政策发布最新解释,使公司本次重组面对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沟通与协商,双方未能达成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的交易方案,故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四、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经公司审慎研究和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2016年6月15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规定披露该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示遗憾,同时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6-03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5日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5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曹家玮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昱人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为充分利用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下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44225
传真:0431-84630809
电子邮件:ccjk_600215@163.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
邮编:130031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