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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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6日上市,2016年6月8日、6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6月8日、6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二级市场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0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杨强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因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日期晚于酿酒葡萄最佳种植时间(每年的4-5月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在2016年内不能全部实施,因而形成了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状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中在2016年无法实施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的议案》

自201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至今,国内葡萄酒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增强公司盈利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根据轻重缓急拟用于以下4个项目:

(1)1.8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目;

(2)偿还银行贷款;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订如下制度:

(1)《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通过《关于制定<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制定《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1)原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战略发展总监、生产总监、采购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行政总监、审计稽核总监、企管总监等。

修改为: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监等。

(2)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二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战略发展总监、生产总监、采购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行政总监、审计稽核总监、企管总监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监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原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修改为: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现提议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

(1)审议《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08: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因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日期晚于酿酒葡萄最佳种植时间(每年的4-5月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在2016年内不能全部实施,因而形成了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状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中在2016年无法实施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的议案》

自201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至今,国内葡萄酒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增强公司盈利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根据轻重缓急拟用于以下4个项目:

(1)1.8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目;

(2)偿还银行贷款;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815号《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2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2.20万元。2016年5月1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其中,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现已通过有机认证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面积2万亩。公司拟在此基础上新建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所种植有机酿酒葡萄的品种为赤霞珠、梅鹿辄、玛瑟兰、贵人香和霞多丽等。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总投资11,481.6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118.59万元,流动资金2,363.0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酿酒葡萄最佳种植时间(每年的4-5月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中在2016年无法实施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项措施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个月。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威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会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威龙股份以不超过9,000万元的“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请公司及时就使用“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