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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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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2016-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6-03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9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1)。

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立即配合保荐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积极准备答复和核查工作。由于反馈意见中要求答复和核查的内容较多,公司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完整的回复材料;因此,为认真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经公司与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积极进行沟通并配合中介机构于2016年7月18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