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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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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根据广西区财政厅《关于我区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通知》(桂财会[2009]46号)和广西农垦局《关于做好2010年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工作的通知》(垦企财发[2009]3号)要求,发行人所属企业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园区的会计核算统一按照《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垦财企发[2010]8号)的具体要求进行核算。发行人拥有250万亩土地,评估入账的土地为549,451.09 亩,其中农用地523,814.56亩,建设用地25,636.53亩。评估价值760,882.44万元,其中农用地567,794.26万元,建设用地193,088.18万元。目前园区开发不涉及这部分评估入账的土地,因此,在开发前,不存在科目处理问题;园区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时,将土地开发成本均计入“在建工程”核算(《办法》中第四章第二节第十六条),待工程完工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税收返还及土地出让金返还等业务属于财政项目资金形式返还,因此计入“专项应付款”,不计入当期损益核算(《办法》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五条)。

(4)上下游客户及结算方式

园区开发公司主要的职能是园区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主要是结算就是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现金和转帐的方式进行结算。

(5)园区土地权属

园区土地权属在发行人下属的农场名下,发行人未按《物权法》的规定将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至自己名下、并非园区土地的使用权人,但农场作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农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由发行人任免,农场的经营损益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农场国有资产的处分须经发行人批准。根据桂政发[1996]107号文,基于投资和行政命令的关系,发行人为上述工业园区范围内土地资产的实际控制人。

(6)合规情况

发行人无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和 BT 项目。发行人园区开发土地全部来自下属各农场自有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开发前土地用途为农业用地,每年按照政府的用地指标与招商引资的情况将土地变性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再进行开发整理,整理后由土地所在地政府按法定程序“招拍挂”进行转让,发行人只对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开发,没有土地储备。

发行人的土地流程全部由土地所在地政府土地储备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拍挂”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涉及四部委《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通知》(财预[2012]463号)文规定的情形。

8、环保、产品质量、疫情防控、研发的情况。

发行人的主导产品为机制糖、酒精、木薯变性淀粉、畜牧和剑麻制品等,上述产品在生产过程会产生废糖蜜、酒精废液、生猪粪尿,冲洗猪场污水及工业废水等污染物,目前发行人已建立起完善的废糖蜜、酒精废液、生猪粪尿,冲洗猪场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实现了循环经济,废糖蜜经过处理用于生产复合肥、酒精废物液处理后可用于浇灌甘蔗地,对甘蔗的生长很有好处,猪粪及沉淀物,经发酵产生沼气可供照明,发电或生活能源,养猪污水经氧化沉淀达标后排放养鱼,灌溉农作物(甘蔗,果树等),工业废水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上述处理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发行人的大部分产业属于直接食用的农产品,业务涉及的农产品种类、加工企业、生产环节众多,发行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严控生产环节标准,产品均通过国家相关检疫检验的机构的检查。

为控制疫病发生,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发行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的防疫标准严控生产环节疫病防控,采取防疫和治疗相结合的方针,定期检疫,发现病及时治疗处理。

发行人拥有生物质能源酶解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广西生物能源研究中心和广西糖业研究所,研发实力雄厚。发行人的产品中已通过省级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产品14个,其中部分产品可完全替代国外进口同类产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四)发展规划和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充分发挥广西农垦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要求,以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企业、形成大产业为发展方向,优化农业和农场经济结构,全面提高管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发行人以广西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为契机,以发展为主题,市场为导向,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带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全面落实管区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把农垦建设成为广西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促进管区和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发行人计划到2016年,主要产品中,机制糖产量达到150万吨,酒精30万吨,淀粉产量达到35万吨,剑麻等纤维制品产量达到6万吨,茶叶4万吨,生猪出栏150万头,牛20万头(奶牛10万头,肉牛出栏10万头),水产10万吨,果蔬40万吨。

(五)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有4个,投资总额为219,665.43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表3-15 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承诺其在建和拟建项目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合法批文批复,证件齐备,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

(一)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按照性质对不同投资者进行了界定区分,对公司的业绩公告、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按照《管理办法》报送,并及时披露于交易所及公司网站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专职团队负责,并由财务中心、经营中心配合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的接待与维护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规程。涉及信息披露的路演、会议原则上由首席财务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出席,并填写相关记录文件报备,确保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化执行。

(二)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义务:

1、发行人在完成本期债券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披露本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期限以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内,披露付息及本金兑付事宜;

3、上交所对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前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当披露相关转让信息;

4、发行人在每年4月30日前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披露年度报告;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可能发生的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四节 发行人的主要财务状况

一、财务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2-2014年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三年合并审计报告、2015年合并审计报告和母公司审计报告,及已公开披露但未经审计的2016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合并报表自201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准则格式要求编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发行人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会计报表进行了三年连审,并对公司2015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文号为CHW审字[2015]0410号和CHW审字[2016]0673号

(三)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2014年1月至3月,财政部陆续发布了新增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报告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调整2013年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增加271,602,386.5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71,602,386.50元;

调整分类列报:调整2013年递延收益增加269,662,906.70元,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269,662,906.70元。

(四)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l、子公司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初改制成立时,将以前年度计提投资收益310,657,846.29元计入投资成本,导致历年合并抵消时冲减资本公积3I0,657,846.29元,2015年更正增加2014年期初资本公积3I0,657,846.29元,减少201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I0,657,846.29元。

2、清查发现,2012年度母公司误将往来款25,O00,000.00元作为子公司糖业集团上缴利润,计入投资收益,2015年进行了更正,冲减期初其他应收款25,000,000.00元,冲减201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5,000,000.OO元。

上述两笔差错合计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310,657,846.29元,调增期初资本公积310,657,846.29元,调减其他应收25,O00,000.00元。

(五)报告期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和汇总授权经营范围内单位基本情况

1、公司纳入合并、汇总范围的单位,主要为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16个)、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4个单位)、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8个单位)、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7个)、广西农垦十万大山食品公司(下属子公司4个)、广西农垦明阳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个)、农业企业51个、直属工业企业5个、商贸及服务企业21个、园区企业7个、设计院1个。

具体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本报告期内二级单位合并及汇总范围未发生变化。二级单位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减少合并单位1家(广西甘纳朗姆酒营销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明阳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增加合并单位1家(广西华明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3、2011年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来宾市华耀浆纸有限公司签订《天成公司与华成公司合并协议(新设合并)》,协议约定,采用新设合并方式,将广西农垦糖业集团天成纸业有限公司和广西农垦糖业集团华成纸业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合并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农垦糖业集团华垦纸业有限公司;2014年3月,广西农垦集团华垦纸业有限公司成立,投资3,000万元,其中农垦集团投入1,470万元占股49%,广西来宾市华耀浆纸有限公司占股51%,为华垦公司控制方。广西农垦糖业集团天成纸业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未纳入合并范围。

(六)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报表数据

1、合并报表数据

表4-1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注: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表4-2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表4-3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财务数据

表4-4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表4-5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表4-6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公司管理层的财务分析

截至2015年底,发行人资产总额为3,186,312.89万元,同比增长4.32%;负债总额为2,284,908.58万元,同比增长4.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88,777.32万元,较上年增加5.06%。2015年营业收入达1,059,667.13万元,同比增加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496.84万元,较上年增加182.90%,在产销规模增加的同时净利润大幅增加。

截至2016年3月底,发行人资产总额为3,347,035.72万元,较2015年底增长5.04%;负债总额为2,434,726.70万元,较2015年底增长6.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99,682.03万元,比2015年底增加10,904.71万元。2016年1-3月,营业总收入181,750.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66.94万元。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2013-2015年及2016年3月末,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867,934.81万元、3,054,415.97万元、3,186,312.89万元和3,347,035.72万元,保持稳步增长。近几年,公司的资产主要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占比为61.10%左右,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2013-2016年3月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025,959.41万元、2,196,117.98万元、2,284,908.58万元和负债总额为2,434,726.70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专项应付款构成。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近几年流动负债均保持在65%左右,流动负债中占比较高的是短期借款。

(二)现金流量分析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761.30万元、132,025.74万元、119,380.40万元和-107,738.21万元。2014年较2013年增加88,264.44万元,主要原因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的现金增加; 2016年1-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跟企业经营的季节性有关。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机制糖板块,销售旺季为4月-10月,大部分经营活动资金流入也是在这个期间,因此2016年1-3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少。

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5,431.44万元、-21,754.28万元、2,871.80万元和-28,535.71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是因为广西农垦加大了对下属农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危旧房改造等民生工程的投资所致。

201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3年减少303,146.70万元,主要原因系集团本部和糖业集团归还银行贷款;201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4年增加109,443.9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扩大融资规模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3-2016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波动较大。2014年由于公司的流动资产增幅比流动负债的增幅大,资产流动性较上年末有所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88.68%和72.49%,较上年末分别提高7.69和6.07个百分点,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高。2014末发行人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较2013年末减少1,764.78万元,但可为短期债务的偿还提供一定的保障。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3-2015年及2016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64%、71.90%、71.71%和72.74%,虽呈逐年上升之势,但均保持在75%以下,财务结构仍较合理;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1.64倍、2.82倍、2.17倍和2.38倍,近年来发行人的EBITDA利息倍数处于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近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减少了资本性开支所致。

(四)盈利能力分析

2013-201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19,906.00万元、985,968.38万元和1,059,667.13万元,先降后升,分别比上年增长-3.33%和7.47%。

2013-2015年,营业利润分别为-28,962.33万元、-24,193.18万元和-5,645.23万元。2014年营业利润为-24,193.18万元,相比2013年增加4,769.15万元,主要原因为糖业集团的营业利润增加了8,232.64万元;2015年度营业利润有所增加,原因是发行人主要盈利来源在农垦糖业,盈利状况与糖价高度相关,2015年糖价开始持续回升,发行人营业利润有所提升。

2013-2015年,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6,601.94万元、64,939.80万元、62,466.09万元和10,540.79万元、12,917.73万元、18,233.86万元。

2014年实现净利润比2013年增长12,473.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公司获得政府补助4.65亿元,相比2013年的2.51亿元增加2.14亿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比2014年增加29,63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5年国内糖价持续回升所致。

(五)运营效率分析

2014年存货周转率较2013年下降,主要原因是2014年底是本期食粮价格调整的最低谷,导致企业销售困难,糖业集团增加存货1.98亿元所致。

2013-201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逐年降低,主要是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

2013-2015年,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次数比较稳定。2014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2013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公司相应增加了负债,导致资产规模的增长速度快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所致。

第五节 本期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广西农垦局批准,公司向公司债券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

发行人同意在本期债券发行申报材料申报前,在银行处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00047731966889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设立后,发行人须将本期债券发行后的募集资金直接划至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三)银行应根据《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有关规定,强化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

(四)发行人保证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所陈述的资金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

(五)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时,应当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资金用途,并提供证明资金用途的相关凭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债务凭据以及银行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银行有权核对发行人款项用途,确保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若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募集资金,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六)银行在任何一笔资金出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时,均应出具资金入账、资金支出的相关单据,并根据发行人的要求提交复印件。

三、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为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以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出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2、发行人根据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本期募集资金。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申请,并由财务部审核,主管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四、本期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主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充分发挥广西农垦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要求,以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企业、形成大产业为发展方向,优化农业和农场经济结构,全面提高管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发行人以广西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为契机,以发展为主题,市场为导向,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带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全面落实管区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把农垦建设成为广西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促进管区和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预计未来3-5年,公司的收入、业务规模仍将继续增长,因此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保持公司稳步发展;同时,为保持在相关行业内的核心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公司还将继续业务模式创新、行业优秀人才引进和国内及海外市场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也将使用于日常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持续上升。

2、流动资金敞口

截至2016年3月末,货币资金余额为398,438.77万元。公司虽然持有的货币资金一直较多,但主要是因为公司采购原料的对象为农户,需要用现金支付因此仍存在较大规模的融资需求。且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738.21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35.71万元,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缺口为136,273.92万元。

3、未来投融资计划

根据发展规划,发行人2016年拟投资的主要项目有柬埔寨马德旺省年产30万吨/年木薯淀粉、30万吨/年燃料乙醇等项目,投资总额为2.40亿美元。上述项目尚在考察调研阶段,如项目正式实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4、财务费用压力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74.89亿元,其中2016年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51.63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并附不超过5亿元的超额配售权。募集全部用于偿还2016年即将到期的有息负债,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表5-1 2016年3月末发行人借款期限结构表

单位: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是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公司投融资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公司将以发行本期公司债券为契机,募集较低成本中长期资金,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展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同时,固定利率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可以锁定较长时期内的利率水平,有助于公司规避未来利率上升导致的融资成本提升的风险。通过本期发行并以募集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长远健康发展。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2013-2016年3月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64%、71.90%、71.71%和72.74%,若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全部偿还有息负债,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维持不变。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近几年流动负债均保持在65%左右,流动负债中占比较高的是短期借款。

由于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所提高,降低了短期偿债压力,发行人债务稳定程度将得到提升,债务结构将得到一定的改善。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鉴于未来市场利率存在周期波动的可能,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风险。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提升公司债务稳定程度,从而更好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要求。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 发行人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6年3月会计报表;

2、 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 本期债券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期发行核准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