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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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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陶新建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邱晓松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股387,761,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5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有表决权股份387,688,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54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2、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红毅、彭亚峰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6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投资建设安徽来安40MWp生态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安徽来安40MWp生态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工程静态投资33053.44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33269.38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来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安徽来安40MWp生态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的20%做为来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其余由国内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安徽来安40MWp生态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公告》(2016-055)

(二)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向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万元,取得其9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公告》(2016-056)

(三)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58万元。取得其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057)

(四)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158万元。取得其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058)

(五)关于公司总经理靳东来先生辞职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靳东来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与会董事对靳东来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六)关于聘任吴润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吴润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吴润华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吴润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吴润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吴润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吴润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吴润华先生简历

吴润华,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5.03-2001.03 通辽发电总厂电气分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总厂生技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质量监督部主任;

2001.04-2003.07 通辽热电厂厂长、通辽发电总厂基建副厂长兼热电厂厂长;

2003.07-2005.09 通辽发电总厂厂长;

2005.09-2006.03 通辽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6.03-2008.04 中电投东北分公司总工程师;

2008.04-2008.12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中电投东北分公司总工程师;

2009.01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安徽来安40MWp生态光伏发电项目的

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来安县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40MWp生态光伏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安徽来安40MWp生态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有权部门的核准文件。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张山乡苟滩村,项目规划建设容量40 MWp,分两期建成,每期各20MWp。项目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84.97小时,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为3955.1万千瓦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项目静态投资33053.44万元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231.58元/千瓦。项目动态总投资33269.38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285.36元/千瓦。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按项目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285.36元/千瓦,年平均利用小时数984.97小时,投产后前20年上网电价为0.98元/ kWh(含税),后5年上网电价为0.3693元/ kWh(含税)测算:

项目(一期)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02%(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59%,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58年(税后),满足收益要求;项目(二期)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06%(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76%,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55年(税后),收益满足要求。

3、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的20%做为来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其余由国内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所在地光资源良好,具备开发建设光伏项目的客观条件,建成后有一定的收益预期。从财务评价的结果来看,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均达到行业基准收益率水平,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2、存在的主要风险

电价下调风险:

本项目在可研报告中按2016年0.98元/kWh的上网电价编制各项财务指标,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中提出的“新能源项目“十三五”期间电价逐年下调方案:今后每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当年1月1日以前备案但于当年4月1日以后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将执行当年的上网标杆电价”电价下调将影响本项目的经济性和技术可行性。

应对措施: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的进度,实现在2016年年底之前全部并网发电,以确保0.98元/千瓦时上网电价的取得。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我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对于实现光伏规模发展,扩大公司在安徽省新能源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滁州市发改委备案(滁发改审批[2016]71号)

2、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持有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成”)95%股权,从而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发展布局,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当涂支路77号珠光南苑19幢204室。法定代表人张许成。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2、资产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光成公司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项审字【2016】24020046号),审计结果为总资产1,710,521.11元,负债1,710,521.11元,所有者权益0元。

3、法律尽职调查情况

根据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交易双方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需关注相关批复文件、权证取得的法律风险。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合肥光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光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我公司持有合肥光成公司95%股权。

增资后合肥光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合肥光成公司拥有天津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公司——天津市阳东新能源发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项目工程静态总投资22201万元,单位静态投资7450元/千瓦;工程动态总投资22469万元,单位动态投资7540元/千瓦(含送出线路)。拟通过对合肥光成公司绝对控股,实现开发建设该项目。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若在2016年6月30日前不能并网发电,上网电价将由0.95元/千瓦时下调至0.88元/千瓦时。

应对措施: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的进度,争取在2016年6月30日前实现并网发电。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增资方式持有光成公司95%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天津静海赛尔特20MWp、双蚨隆1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关于同意天津市阳东新能源发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静海赛尔特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5]70号、《关于同意天津市阳东新能源发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静海双蚨隆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5]70号。

3.《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6]24020046号)。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定边晶能

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从而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区域规模化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7日,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砖井镇。注 册 号:91610825MA70340M7E《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陈忠科。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研发、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运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的凭许的范围和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资产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项审字【2016】 24020044号),审计结果为总资产0元,负债0元,所有者权益0元。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

2.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按对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为基础,向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58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

增资后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债权债务处理

增资后,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继续由该公司承继,不涉及担保转移及股东借款事宜。

4.人员安置

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员工,均由原股东方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安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1)陕西省电力消纳较好,基本无弃光现象,具有较好的光伏开发前景。

(2)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在陕西省从事光伏发电开发的企业,具有良好社会资源和若干项目储备。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定边区域的新能源规模发展。

3、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弃光限电风险

陕西地区截止目前无弃风、弃光项目,但随着陕西省风电、光伏项目的大规模开发建设,电力消纳能力有限,项目可能存在弃风、弃光风险。

采取措施:了解陕西省实际电力输送情况;同时与电网公司了解陕西“十三五”期间电网建设规划及新能源项目发展规模,分析预判本项目电力消纳水平;加强电网公司沟通协调力度、提高营销工作水平。

(2)电价下调风险

根据国家调整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到2020年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本期项目若未取得2016年光伏发电指标,存在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

应对措施:督促合作方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进度,加大与各级政府沟通协调力度,尽早取得项目备案,尽早开工、尽早建成投运,确保公司经济效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定边晶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项审字[2016]24020044号)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定边晶耀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从而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区域规模化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砖井镇

法定代表人:陈忠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 册 号:91610825MA70340M7E《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研发、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运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的凭许的范围和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资产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定边晶耀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定边晶耀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项审字【2016】 24020043号),审计结果为总资产0元,负债0元,所有者权益0元。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

2.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按对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为基础,向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158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

增资后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债权债务处理

增资后,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由该公司继续承继,不涉及担保转移及股东借款事宜。

4.人员安置

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员工,均由原股东方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安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1)陕西省电力消纳较好,基本无弃光现象,具有较好的光伏开发前景。

(2)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在陕西省从事光伏发电开发的企业,具有良好社会资源和若干项目储备。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增资方式持有定边晶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定边区域的新能源规模发展。

3、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弃光限电风险

陕西地区截止目前无弃风、弃光项目,但随着陕西省风电、光伏项目的大规模开发建设,电力消纳能力有限,项目可能存在弃风、弃光风险。

采取措施:了解陕西省实际电力输送情况;同时与电网公司了解陕西“十三五”期间电网建设规划及新能源项目发展规模,分析预判本项目电力消纳水平;加强电网公司沟通协调、提高营销工作。

(2)电价下调风险

根据国家调整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到2020年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本期项目若未取得2016年光伏发电指标,存在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

应对措施:督促合作方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进度,加大与各级政府沟通协调力度,尽早取得项目备案,尽早开工、尽早建成投运,确保公司经济效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定边晶耀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